授权居间人办理购买房屋合同

授权居间人办理购买房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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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居间人办理购买房屋合同

 

 

委托人:

居间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促成委托人与卖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居间人为办理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要求的房屋各项事宜。

二、委托人购买房屋的具体要求:

1、地段;

2、面积:

3、套型:

4、结构:

5、朝向:

6、楼层:

7、装潢:

8、建筑年限:

三、希望购房金额:

1、希望购房金额应在 元至 元之间。

2、支付方式: 。

四、居间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卖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时,委托人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合同标的物成交总金额的 %作为服务报酬。

委托居间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与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另行签订《代理办证协议》。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人或居间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违约责任:

委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存续期间,委托人不得私下与经居间人居间的卖方达成房屋买卖交易,损害居间人利益,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应向居间人一次性支付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 %的违约金;

2、《房地产卖契约》订立后,委托人即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的合同履行完毕;

若委托人拖延或不予支付,视为违约,委托人应向居间人一次性支付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 %的违约金;

3、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后若委托人委托居间人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等业务,不按照银行规定向青海省产权市场交付按揭、贷款手续资料,视为违约委托人应向居间人一次性支付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 %的违约金。

居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合同存续期间,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居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 %支付给委托人;

2、在合同存续期间,违反服务约定手去看房费的,居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 %支付给委托人;

3、在合同存续期间,赚取差价,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八、委托人同意按青海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流程支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3%斡旋金或 元不高于标的物销售总价的20%作为定金,委托人与卖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后,居间人代收的斡旋金转为定金,定金冲减购房款。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合同附件:

委托人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相关文件,如《房地产买卖契约》、《带看确认书》、《《定金同意书》《青海产权交易市场专用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

委托人如不履行确定义务,应当依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居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青海产权交易市场留档一份。

本人明白并同意遵守本合同书之约定内容。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居间人办理购买房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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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居间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促成委托人与卖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居间人为办理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要求的房屋各项事宜。

二、委托人购买房屋的具体要求:

1、地段;

2、面积:

3、套型:

4、结构:

5、朝向:

6、楼层:

7、装潢:

8、建筑年限:

三、希望购房金额:

1、希望购房金额应在 元至 元之间。

2、支付方式: 。

四、居间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卖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时,委托人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合同标的物成交总金额的 %作为服务报酬。

委托居间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与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另行签订《代理办证协议》。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人或居间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违约责任:

委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存续期间,委托人不得私下与经居间人居间的卖方达成房屋买卖交易,损害居间人利益,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应向居间人一次性支付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 %的违约金;

2、《房地产卖契约》订立后,委托人即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的合同履行完毕;

若委托人拖延或不予支付,视为违约,委托人应向居间人一次性支付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 %的违约金;

3、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后若委托人委托居间人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等业务,不按照银行规定向青海省产权市场交付按揭、贷款手续资料,视为违约委托人应向居间人一次性支付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 %的违约金。

居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合同存续期间,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居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 %支付给委托人;

2、在合同存续期间,违反服务约定手去看房费的,居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 %支付给委托人;

3、在合同存续期间,赚取差价,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八、委托人同意按青海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流程支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3%斡旋金或 元不高于标的物销售总价的20%作为定金,委托人与卖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后,居间人代收的斡旋金转为定金,定金冲减购房款。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合同附件:

委托人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相关文件,如《房地产买卖契约》、《带看确认书》、《《定金同意书》《青海产权交易市场专用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

委托人如不履行确定义务,应当依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居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青海产权交易市场留档一份。

本人明白并同意遵守本合同书之约定内容。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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