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移动科技产品代理经销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之。
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产品 本协议中的代理产品是指深圳市讯歌移动科技品牌全系列产品。
第二条 代理区域与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_________________ 区域的独家代理商。
2、乙方不得在本协议指定的代理区域之外经销甲方产品。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能按本协议要求完成向甲方规定的售点开发计划及终端销售目标,则甲方不能在乙方经销区域内指定其它经销商,以便为乙方提供区域市场保护。
若乙方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甲方要求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第三条 代理时间 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协议产品。
第四条 销售任务 甲方在每月月初对乙方下达销售任务,销售任务含双方共同约定的售点开发计划及终端销售任务。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现款现货。
2、甲方收款银行账户:甲方以加盖公章的传真件形式或电子数码图片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的收款银行账户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乙方。
第六条 代理产品的价格及价格政策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以甲方签发的价格体系为准。
2、 甲方有权调整代理产品的供货价格。甲方供货价格如有变动,将以正式公函形式通知乙方。价保方式以甲方通知政策为准。
第七条 防窜货乱价制度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防窜货乱价制度,禁止向非授权地区进行销售,同时,杜绝一切形式的网络销售及非甲方授权的电购项目,并与甲方签订《讯歌移动科技防窜货乱价协议》作为本文本附件,与本文同时具备法律效用.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乙方权利
1、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提出的手机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突破最高或最低限价范围。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窜货或打低价格等违约行为而拒绝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在指定区或进行销售,不得窜货到其他区域,否则一经发现按规定进行外罚。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指定专职人员和安排专项资金投入到本协议产品的销售业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认真管理落实曱方所委托的市场推广方案,同时指派专职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对接工作。
5、乙方有义务将下线销售网络及零售终端书面知会甲方,以便甲方市场人员对下线客户执行销售政策的情况进行考评。
6、乙方允许甲方管理人员检查乙方的产品库存、原始单据等各种资料,以便甲方掌握乙方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7、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可以将手机、礼包、手机配件、货款及其它钱物借合甲方的任何员工,也不可以委托甲方的任何员工带机、带款,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须配合甲方所开展的市场推广等活动,并积极维护甲方品牌在乙方区域的声誉。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期提供周/月度工作报表,以便甲方更为准确的获取市场信息,快速进行市场决策。
第九条 甲方义务与乙方权利
1、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经销本协议产品。在指定经销区域内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2、 甲方应保证各经销区域之间的产品价格及有关规定不冲突,以维护乙方的经营秩序。
3、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市场推广方面的支持,包括终端建设和维护,产品推广、品牌宣传及解释等。
4、 乙方有权对本区域内的市场计划、促销方案提出自己的要求。
第十条 合作期间的产品定购与供应 甲方根据乙方每个订单的要求,安排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目的地,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
乙方的订单不可撤销的,同时除非订单有明确约定,否则交货方式为送货上门。
第十一条 货物的验收
1、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收货地址、收货人姓名、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盖章将原件给到甲方,如有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在乙方变动通知到达甲方之前的发货,视同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收到货物后,应检查外观并同物流送货方同时开箱验货,验收合格后,在收货单上签名盖章并交给物流送货方。
3、乙方如发现有短货或货损的情况,应当场要求物流公司出具有效证明,并通知甲方。
4、乙方收到货物12小时内,未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数量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 保密规定 甲方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执行协议过程中的各种通知、补充文件、产品价格等内容严格保密。
协议双方均不得把上述的任何资料与信息透露给无权获得本协议相关数据与文字的任何机构、雇员和第三方。如果一方泄露以上协议内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和延续
1、乙方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乙方不能有效地物流配送,被下线客户或零售商多次投诉,且经甲方协调后仍不能改善。
乙方的实际库存过小,不能满足当地零售商和下线销售网络的需求,经甲方协调后仍不能改善。
乙方多次发生窜货、打低价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仍不能改善。
乙方经营管理状况恶化不能有效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或不能完成甲乙双方协商的销售目标,经甲方协助后仍不能改善。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市场信息,甲方有权减少或取消对乙方的市场支持,直至终止协议。
乙方实交保证金低于应交保证金数额的一半,且未能在五日内补足的。
乙方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者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或法律规定协议可解除的情形出现时。
2、 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续签协议。
第十四条 协议终止后的商品处理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终止本协议后,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相关乙方本库剩余商品事宜:原则上乙方不能退货;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货,按现行价格结算,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退回的商品必须由甲方验收之后确认没有污损、损坏或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合格商品,并由乙方承担30元/台返包费用。
第十五条 异议与违约的处理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而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如乙方出现连续两个月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甲方所有要求的月销量任务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3、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
(1)乙方违约。
(2)乙方做出损害甲方利益、品牌和声誉的行为。
(3)乙方出现重大债务而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而被政府部门责令停顿或吊销营执照。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产生争议,自争议产生起 壹 个月内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裁决,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六条 附则
1、协议期内,双方就履行事宜往来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等函件均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法律效力。
2、《讯歌移动科技防窜货乱价协议》、《讯歌移动科技售后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协议使用的货币均为现行流通的人民币。
4、协议变更条款或附加条款,均以书面文本为准;本协议中未包含的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及补充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执行。
5、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7、本协议有效期为 个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移动科技产品代理经销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之。
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产品 本协议中的代理产品是指深圳市讯歌移动科技品牌全系列产品。
第二条 代理区域与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_________________ 区域的独家代理商。
2、乙方不得在本协议指定的代理区域之外经销甲方产品。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能按本协议要求完成向甲方规定的售点开发计划及终端销售目标,则甲方不能在乙方经销区域内指定其它经销商,以便为乙方提供区域市场保护。
若乙方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甲方要求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第三条 代理时间 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协议产品。
第四条 销售任务 甲方在每月月初对乙方下达销售任务,销售任务含双方共同约定的售点开发计划及终端销售任务。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现款现货。
2、甲方收款银行账户:甲方以加盖公章的传真件形式或电子数码图片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的收款银行账户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乙方。
第六条 代理产品的价格及价格政策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以甲方签发的价格体系为准。
2、 甲方有权调整代理产品的供货价格。甲方供货价格如有变动,将以正式公函形式通知乙方。价保方式以甲方通知政策为准。
第七条 防窜货乱价制度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防窜货乱价制度,禁止向非授权地区进行销售,同时,杜绝一切形式的网络销售及非甲方授权的电购项目,并与甲方签订《讯歌移动科技防窜货乱价协议》作为本文本附件,与本文同时具备法律效用.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乙方权利
1、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提出的手机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突破最高或最低限价范围。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窜货或打低价格等违约行为而拒绝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在指定区或进行销售,不得窜货到其他区域,否则一经发现按规定进行外罚。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指定专职人员和安排专项资金投入到本协议产品的销售业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认真管理落实曱方所委托的市场推广方案,同时指派专职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对接工作。
5、乙方有义务将下线销售网络及零售终端书面知会甲方,以便甲方市场人员对下线客户执行销售政策的情况进行考评。
6、乙方允许甲方管理人员检查乙方的产品库存、原始单据等各种资料,以便甲方掌握乙方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7、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可以将手机、礼包、手机配件、货款及其它钱物借合甲方的任何员工,也不可以委托甲方的任何员工带机、带款,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须配合甲方所开展的市场推广等活动,并积极维护甲方品牌在乙方区域的声誉。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期提供周/月度工作报表,以便甲方更为准确的获取市场信息,快速进行市场决策。
第九条 甲方义务与乙方权利
1、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经销本协议产品。在指定经销区域内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2、 甲方应保证各经销区域之间的产品价格及有关规定不冲突,以维护乙方的经营秩序。
3、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市场推广方面的支持,包括终端建设和维护,产品推广、品牌宣传及解释等。
4、 乙方有权对本区域内的市场计划、促销方案提出自己的要求。
第十条 合作期间的产品定购与供应 甲方根据乙方每个订单的要求,安排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目的地,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
乙方的订单不可撤销的,同时除非订单有明确约定,否则交货方式为送货上门。
第十一条 货物的验收
1、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收货地址、收货人姓名、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盖章将原件给到甲方,如有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在乙方变动通知到达甲方之前的发货,视同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收到货物后,应检查外观并同物流送货方同时开箱验货,验收合格后,在收货单上签名盖章并交给物流送货方。
3、乙方如发现有短货或货损的情况,应当场要求物流公司出具有效证明,并通知甲方。
4、乙方收到货物12小时内,未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数量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 保密规定 甲方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执行协议过程中的各种通知、补充文件、产品价格等内容严格保密。
协议双方均不得把上述的任何资料与信息透露给无权获得本协议相关数据与文字的任何机构、雇员和第三方。如果一方泄露以上协议内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和延续
1、乙方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乙方不能有效地物流配送,被下线客户或零售商多次投诉,且经甲方协调后仍不能改善。
乙方的实际库存过小,不能满足当地零售商和下线销售网络的需求,经甲方协调后仍不能改善。
乙方多次发生窜货、打低价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仍不能改善。
乙方经营管理状况恶化不能有效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或不能完成甲乙双方协商的销售目标,经甲方协助后仍不能改善。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市场信息,甲方有权减少或取消对乙方的市场支持,直至终止协议。
乙方实交保证金低于应交保证金数额的一半,且未能在五日内补足的。
乙方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者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或法律规定协议可解除的情形出现时。
2、 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续签协议。
第十四条 协议终止后的商品处理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终止本协议后,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相关乙方本库剩余商品事宜:原则上乙方不能退货;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货,按现行价格结算,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退回的商品必须由甲方验收之后确认没有污损、损坏或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合格商品,并由乙方承担30元/台返包费用。
第十五条 异议与违约的处理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而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如乙方出现连续两个月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甲方所有要求的月销量任务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3、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
(1)乙方违约。
(2)乙方做出损害甲方利益、品牌和声誉的行为。
(3)乙方出现重大债务而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而被政府部门责令停顿或吊销营执照。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产生争议,自争议产生起 壹 个月内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裁决,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六条 附则
1、协议期内,双方就履行事宜往来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等函件均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法律效力。
2、《讯歌移动科技防窜货乱价协议》、《讯歌移动科技售后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协议使用的货币均为现行流通的人民币。
4、协议变更条款或附加条款,均以书面文本为准;本协议中未包含的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及补充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执行。
5、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7、本协议有效期为 个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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