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配送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提高货物配送质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发往来宾、柳州等区域的货物(药品、医疗器械等)或委托乙方二次承运(附件: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及各分仓负责人信息、国控柳州负责人)。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安全、准确、满意的物流服务,并且在收到甲方托运的货物后,须在当日内安全快捷的送到收货人所指定的地点,并与收货人办好交接手续明确责任。如乙方承送甲方冷藏药品时,还需回收《温度跟踪记录仪》和客户签收的《冷链跟踪记录表》,并及时交甲方。
二、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药品、医疗器械等是特殊货物,且价值高,包装质量要求也特别严格,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的保证所承运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装卸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损变形等。
三、 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准确真实的收货人姓名、联系电话、送货地址等信息,如因甲方所报的信息有误造成货物不能送达或送达错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 承运价格
货运 配送费 元/件 ;其余各分仓配送费 元/件
快班发运 配送费 元/件 双方各按实际承运业务量开票结算。
五、 运输时限: 南宁市内的,要求药品发出后半个工作日内送达;南宁市以外广西区内的,要求商品发出后48小时内送达,如快巴托运则要求在16小时内送达。
六、 品种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二类精神药品£;医疗器械£。
七、 质量约定: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书。甲方保证所 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并依法取得。甲方业务员应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委托书,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二)、甲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合格品,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
(三)、甲方提供药品的包装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冷链品种运输过程及到货温度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随货附有关票据、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其它所需资料。
(五)乙方所有的运输过程应符合GSP的要求,按药品的性能要求进行运输,因运输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 甲方托运货物必须包装完好,液、固体药品必须分开包装,否则由此污染甲方自负责任。原外包装完好,包装内商品有短少、变形,乙方不负责任。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后发生货损、货差、遗失和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货物销售发票全额赔偿。
九、 乙方必须以甲方的配送业务为优先。配送车辆手续合法有效,且是封闭式的箱式车辆,并为车辆及货物购置齐全足额的保险,相关运输应符合防盗、防震、防雨淋、防污染、防阳光直射等安全运输要求,对运输温、湿度有要求的药品,乙方应采用有符合药品运输条件的车辆进行运输,在运输期间保证运载车辆温湿度调节设施正常运转。
十、 乙方应优先配送甲方货物,甲方货物到达乙方配送点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送货(因药品是特殊商品,有温度、时间要求且价值较高,乙方必须特别重视及时送货)。送货之前要先电话通知收货方,以便收货方做好收货准备,送货人员按照收货方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乙方送货人员在与客户交接商品中,如有差异应及时反馈到甲方相关人员核实处理。
十一、 费用结算: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在每月中旬交甲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费用。(转账方式)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协议执行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医疗器械配送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提高货物配送质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发往来宾、柳州等区域的货物(药品、医疗器械等)或委托乙方二次承运(附件: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及各分仓负责人信息、国控柳州负责人)。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安全、准确、满意的物流服务,并且在收到甲方托运的货物后,须在当日内安全快捷的送到收货人所指定的地点,并与收货人办好交接手续明确责任。如乙方承送甲方冷藏药品时,还需回收《温度跟踪记录仪》和客户签收的《冷链跟踪记录表》,并及时交甲方。
二、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药品、医疗器械等是特殊货物,且价值高,包装质量要求也特别严格,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的保证所承运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装卸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损变形等。
三、 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准确真实的收货人姓名、联系电话、送货地址等信息,如因甲方所报的信息有误造成货物不能送达或送达错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 承运价格
货运 配送费 元/件 ;其余各分仓配送费 元/件
快班发运 配送费 元/件 双方各按实际承运业务量开票结算。
五、 运输时限: 南宁市内的,要求药品发出后半个工作日内送达;南宁市以外广西区内的,要求商品发出后48小时内送达,如快巴托运则要求在16小时内送达。
六、 品种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二类精神药品£;医疗器械£。
七、 质量约定: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书。甲方保证所 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并依法取得。甲方业务员应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委托书,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二)、甲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合格品,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
(三)、甲方提供药品的包装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冷链品种运输过程及到货温度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随货附有关票据、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其它所需资料。
(五)乙方所有的运输过程应符合GSP的要求,按药品的性能要求进行运输,因运输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 甲方托运货物必须包装完好,液、固体药品必须分开包装,否则由此污染甲方自负责任。原外包装完好,包装内商品有短少、变形,乙方不负责任。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后发生货损、货差、遗失和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货物销售发票全额赔偿。
九、 乙方必须以甲方的配送业务为优先。配送车辆手续合法有效,且是封闭式的箱式车辆,并为车辆及货物购置齐全足额的保险,相关运输应符合防盗、防震、防雨淋、防污染、防阳光直射等安全运输要求,对运输温、湿度有要求的药品,乙方应采用有符合药品运输条件的车辆进行运输,在运输期间保证运载车辆温湿度调节设施正常运转。
十、 乙方应优先配送甲方货物,甲方货物到达乙方配送点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送货(因药品是特殊商品,有温度、时间要求且价值较高,乙方必须特别重视及时送货)。送货之前要先电话通知收货方,以便收货方做好收货准备,送货人员按照收货方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乙方送货人员在与客户交接商品中,如有差异应及时反馈到甲方相关人员核实处理。
十一、 费用结算: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在每月中旬交甲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费用。(转账方式)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协议执行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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