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药材种植订购合同书(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种植人):
乙方(收购人):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中药材,订购中药材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种植面积
种植地点
质量标准及要求
数量(公斤)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价格
□固定价格: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三、种子(苗)提供方式
种子(苗)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种子(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种子(苗)应满足的条件为:;种子(苗)价格为元/(单位),合计: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中药材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将所订中药材托运到,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中药材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 是/□否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中药材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中药材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中药材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中药材的,按逾期交付中药材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中药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中药材;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中药材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中药材的,按少收中药材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中药材,按逾期接收中药材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重庆市中药材种植订购合同书(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种植人):
乙方(收购人):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中药材,订购中药材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种植面积
种植地点
质量标准及要求
数量(公斤)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价格
□固定价格: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三、种子(苗)提供方式
种子(苗)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种子(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种子(苗)应满足的条件为:;种子(苗)价格为元/(单位),合计: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中药材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将所订中药材托运到,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中药材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 是/□否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中药材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中药材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中药材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中药材的,按逾期交付中药材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中药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中药材;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中药材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中药材的,按少收中药材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中药材,按逾期接收中药材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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