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装船运输注意事项合同

家电装船运输注意事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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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装船运输注意事项合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购货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地____________

第四条价格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船:第一次装船应 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起,全部发运应在____个月内完成。

第六条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卖方提出凭证,买方可向卖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第七条保险:由买方办理。

第八条包装:用________________予以免费包装。

第九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5天(公历日)内买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的,不可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1.全套卖方商业发票;

2.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3.质量、重量检验证明书。

第十条装船通知:买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7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电传通知卖方。

第十一条保证金:

1.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有不可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开具信用证____%金额的保证金。

2.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卖方。若出 任何原因(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除外)发生无法交货(全部或部分),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支付给买方。

3.若由 买方违约或不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第12条规定除外)开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4.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卖方并能予以承兑。通知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银行给开证银行提供保证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卖方或买方均不承担由 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人力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交货或装船时间可能出现延迟,买方或卖方应提出证明予以说明实情。

第十三条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在仲裁进行的同时,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第十四条货币贬值:若美元货币发生法定贬值,卖方保留按贬值比率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的核定权力。

第十五条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字后,在7天内买方不能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但买方仍然对第11条中第(2)、(3)项规定的内容负责,对卖方交付的保证金予以补偿。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____文签署,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卖方: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国际民间贸易协议样本卖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买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 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 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 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

第九条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 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清单:

1.物品名:

2.货物规格: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

5.总值: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清单: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范本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方须 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清单:外轮停靠__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家电装船运输注意事项合同

家电装船运输注意事项合同

家电装船运输注意事项合同

家电装船运输注意事项合同

家电装船运输注意事项合同

家电装船运输注意事项合同


 

家电装船运输注意事项合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购货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地____________

第四条价格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船:第一次装船应 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起,全部发运应在____个月内完成。

第六条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卖方提出凭证,买方可向卖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第七条保险:由买方办理。

第八条包装:用________________予以免费包装。

第九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5天(公历日)内买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的,不可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1.全套卖方商业发票;

2.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3.质量、重量检验证明书。

第十条装船通知:买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7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电传通知卖方。

第十一条保证金:

1.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有不可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开具信用证____%金额的保证金。

2.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卖方。若出 任何原因(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除外)发生无法交货(全部或部分),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支付给买方。

3.若由 买方违约或不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第12条规定除外)开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4.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卖方并能予以承兑。通知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银行给开证银行提供保证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卖方或买方均不承担由 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人力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交货或装船时间可能出现延迟,买方或卖方应提出证明予以说明实情。

第十三条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在仲裁进行的同时,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第十四条货币贬值:若美元货币发生法定贬值,卖方保留按贬值比率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的核定权力。

第十五条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字后,在7天内买方不能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但买方仍然对第11条中第(2)、(3)项规定的内容负责,对卖方交付的保证金予以补偿。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____文签署,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卖方: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国际民间贸易协议样本卖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买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 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 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 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

第九条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 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清单:

1.物品名:

2.货物规格: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

5.总值: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清单: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范本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方须 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清单:外轮停靠__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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