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播放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影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保证供应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乙方映出的全部影片。
第二条 经与乙方协商,甲方按月编制影片映出计划,该计划双方如无异议即行生效,由双方共同执行。
第三条 经双方商定的编映计划,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详细注明各影片国别、出品厂、本数、上映日期及选片时间、地点等项目。
第四条 甲方供应乙方的影片凡具备自行取送条件者,由乙方自行取送;不具备自行取送条件者,由双方各自负责单程发送。影片映完之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发送。
第五条 乙方每月最低映出长片 场,短片 场。场租:首轮艺术片(复轮艺术片、纪录片)35毫米: 元/场;16毫米: 元/场;8.75毫米: 元/场。
第六条 甲乙双方票房收入分账率为:甲方 %,乙方 %。
第七条 乙方映出的影片,只限于规定的乙方场地映出,不得转租或转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乙方放映的影片,不得拖长映期延误规定的时间或拦截周转中的影片,否则按实际影响的场次,以满场总收入的 %赔偿甲方。延误甲方规定的发寄时间,如系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不适用本条。
第九条 排定的影片,如甲方未能将影片按期供应乙方,致使乙方停映,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停映的场所,每场按满场总收入扣除片租应得后赔偿乙方。如遇有临时任务必须更改,影片内容修改或停止发行、拷贝损坏无法上映等,责任确实不在甲方者,甲方不负赔偿责任,但甲方有责任及时供应乙方更换的节目。
第十条 排定影片及特殊性影片之票价及优待方法,分账双方不得任意变更。
第十一条 乙方在排定影片后,不得占用排映电影时间改作其他活动,如必须改作其他活动,须于每日拍片提前计划。影片排定后乙方少映或停映电影,在上映3天前提出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变更手续费 元,在上映前2天或排映期内提出时,则按乙方实际影响场次以本地区平均场租 元,每场的 %赔偿甲方。已出库的影片,借故不出映者,收取片租的 %
第十二条 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影片,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如有遗失、损坏或经甲方检查有超额损伤时,乙方应予以赔偿,否则停止供片。
第十三条 甲方可随时派机检员凭证至放映设备和放映人员处,如发现乙方放映设备、放映人员不符合要求时,为保护影片安全,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迅速维修改进,如情节严重,甲方可及时停止供给影片至修复后经甲方检查认可时止。
第十四条 乙方按规定的时间提报报表和缴付片款,对不按期缴片租者,超过 日起,每日按片租总额缴 %滞纳金。超过 月以上时,除缴纳滞纳金外并暂停供片,直至缴纳齐片租时再予以恢复供片。
第十五条 甲方派出的稽查员有权利到乙方稽核票务及查阅有关账册,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乙方有少报、偷漏片租的行为,除按规定补交片租外,根据情节严重,按片租总额处于 倍以下的赔偿。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方要求延长合同应在第一条规定的时间结束前 3 月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并续订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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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影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保证供应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乙方映出的全部影片。
第二条 经与乙方协商,甲方按月编制影片映出计划,该计划双方如无异议即行生效,由双方共同执行。
第三条 经双方商定的编映计划,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详细注明各影片国别、出品厂、本数、上映日期及选片时间、地点等项目。
第四条 甲方供应乙方的影片凡具备自行取送条件者,由乙方自行取送;不具备自行取送条件者,由双方各自负责单程发送。影片映完之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发送。
第五条 乙方每月最低映出长片 场,短片 场。场租:首轮艺术片(复轮艺术片、纪录片)35毫米: 元/场;16毫米: 元/场;8.75毫米: 元/场。
第六条 甲乙双方票房收入分账率为:甲方 %,乙方 %。
第七条 乙方映出的影片,只限于规定的乙方场地映出,不得转租或转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乙方放映的影片,不得拖长映期延误规定的时间或拦截周转中的影片,否则按实际影响的场次,以满场总收入的 %赔偿甲方。延误甲方规定的发寄时间,如系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不适用本条。
第九条 排定的影片,如甲方未能将影片按期供应乙方,致使乙方停映,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停映的场所,每场按满场总收入扣除片租应得后赔偿乙方。如遇有临时任务必须更改,影片内容修改或停止发行、拷贝损坏无法上映等,责任确实不在甲方者,甲方不负赔偿责任,但甲方有责任及时供应乙方更换的节目。
第十条 排定影片及特殊性影片之票价及优待方法,分账双方不得任意变更。
第十一条 乙方在排定影片后,不得占用排映电影时间改作其他活动,如必须改作其他活动,须于每日拍片提前计划。影片排定后乙方少映或停映电影,在上映3天前提出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变更手续费 元,在上映前2天或排映期内提出时,则按乙方实际影响场次以本地区平均场租 元,每场的 %赔偿甲方。已出库的影片,借故不出映者,收取片租的 %
第十二条 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影片,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如有遗失、损坏或经甲方检查有超额损伤时,乙方应予以赔偿,否则停止供片。
第十三条 甲方可随时派机检员凭证至放映设备和放映人员处,如发现乙方放映设备、放映人员不符合要求时,为保护影片安全,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迅速维修改进,如情节严重,甲方可及时停止供给影片至修复后经甲方检查认可时止。
第十四条 乙方按规定的时间提报报表和缴付片款,对不按期缴片租者,超过 日起,每日按片租总额缴 %滞纳金。超过 月以上时,除缴纳滞纳金外并暂停供片,直至缴纳齐片租时再予以恢复供片。
第十五条 甲方派出的稽查员有权利到乙方稽核票务及查阅有关账册,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乙方有少报、偷漏片租的行为,除按规定补交片租外,根据情节严重,按片租总额处于 倍以下的赔偿。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方要求延长合同应在第一条规定的时间结束前 3 月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并续订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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