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书通用版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拥有 项目的技术秘密 (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
。
2.技术指标和参数:
。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
第二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
2. ;
3. ;
4. 。
第三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
2.提交地点: 。
3.提交方式: 。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2.乙方转让他人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 。
2.实施方式: 。
3.实施期限: 。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技术秘密侵权的,乙方应当 。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他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
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
(2)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 ;
2. ;
3. 。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
2. ;
3.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2.乙方有权对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3. 。
第二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登记号*
: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贵单位签订的
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称的技术
合同,合同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为人民币 元,现予登记。
请在协议本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 科技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登记机构: (签章)
主审登记员编号: (签名及签章)
复核登记员编号: (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签发人: (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号码应当按照1999年5月国家科技部全国技术市场统计调查方案确定的编码方式编号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书通用版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拥有 项目的技术秘密 (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
。
2.技术指标和参数:
。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
第二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
2. ;
3. ;
4. 。
第三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
2.提交地点: 。
3.提交方式: 。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2.乙方转让他人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 。
2.实施方式: 。
3.实施期限: 。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技术秘密侵权的,乙方应当 。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他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
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
(2)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 ;
2. ;
3. 。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
2. ;
3.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2.乙方有权对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3. 。
第二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登记号*
: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贵单位签订的
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称的技术
合同,合同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为人民币 元,现予登记。
请在协议本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 科技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登记机构: (签章)
主审登记员编号: (签名及签章)
复核登记员编号: (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签发人: (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号码应当按照1999年5月国家科技部全国技术市场统计调查方案确定的编码方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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