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书
预约方:_______
承约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预约繁育材料
材料
品名
质量(%)
计量
单位
数量
提供
日期
亩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 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承约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承约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六、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负担。
七、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九、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
十、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运输,运费由方负担。
十一、付款方式及期限:预约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承约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十二、双方一般责任:_______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或由承约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三、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应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页。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预约方:_______承约方: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大连市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书
预约方:_______
承约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预约繁育材料
材料
品名
质量(%)
计量
单位
数量
提供
日期
亩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 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承约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承约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六、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负担。
七、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九、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
十、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运输,运费由方负担。
十一、付款方式及期限:预约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承约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十二、双方一般责任:_______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或由承约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三、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应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页。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预约方:_______承约方: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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