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甲乙双方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果糖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合同编号: )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三、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四、乙方拟雇佣的车辆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
七、乙方拟雇车辆承运之前,必须与拟雇车辆驾驶员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且乙方必须将拟雇车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或资格证复印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后保存。并将驾驶员复印件交付甲方综合管理部-储运备案。
八、乙方按时参加甲方定期免费提供的安全运输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
九、乙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罚款。
1.乙方雇佣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其运输车辆的。
2.乙方雇佣的车辆未正常对车辆维护和检测的。
3.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5.车辆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规行为。
6.未有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的;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十、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要求强行更换车辆。
1.运输车辆不是果糖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运输过程中,不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
十一、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负责周边外围关系(如交警、城管、街道、村委等),若乙方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可以视情况提供协助。
十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甲方厂内现场规章制度,保证厂内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超速超载。遵守以下规定:
㈠车辆进出
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均应遵守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相关规定,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临时车辆经同意后方可进出。
㈡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厂区机动车辆载物出门,必须严格执行物质出厂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须凭填写完整的《出门证》,方可放行。㈢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厂区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2.严禁在厂区内无证驾车、练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3.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特种车辆除外)。㈣车辆停放
1.车辆进入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照该区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区。
2.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㈤货物装卸
1.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2.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鉴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固定等安全措施及影响车辆启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3.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㈥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㈦车辆安全
1.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司机严禁在厂区内吸烟。
十四、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五、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
十六、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运输车辆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佣车辆的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七、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八、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责任期:自双方盖章、签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建设施工运输结束日止。
二十一、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粮食安全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甲乙双方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果糖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合同编号: )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三、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四、乙方拟雇佣的车辆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
七、乙方拟雇车辆承运之前,必须与拟雇车辆驾驶员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且乙方必须将拟雇车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或资格证复印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后保存。并将驾驶员复印件交付甲方综合管理部-储运备案。
八、乙方按时参加甲方定期免费提供的安全运输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
九、乙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罚款。
1.乙方雇佣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其运输车辆的。
2.乙方雇佣的车辆未正常对车辆维护和检测的。
3.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5.车辆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规行为。
6.未有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的;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十、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要求强行更换车辆。
1.运输车辆不是果糖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运输过程中,不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
十一、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负责周边外围关系(如交警、城管、街道、村委等),若乙方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可以视情况提供协助。
十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甲方厂内现场规章制度,保证厂内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超速超载。遵守以下规定:
㈠车辆进出
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均应遵守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相关规定,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临时车辆经同意后方可进出。
㈡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厂区机动车辆载物出门,必须严格执行物质出厂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须凭填写完整的《出门证》,方可放行。㈢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厂区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2.严禁在厂区内无证驾车、练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3.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特种车辆除外)。㈣车辆停放
1.车辆进入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照该区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区。
2.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㈤货物装卸
1.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2.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鉴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固定等安全措施及影响车辆启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3.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㈥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㈦车辆安全
1.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司机严禁在厂区内吸烟。
十四、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五、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
十六、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运输车辆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佣车辆的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七、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八、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责任期:自双方盖章、签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建设施工运输结束日止。
二十一、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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