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操作规程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操作规程
一、报废资产处置原则报废资产按照“先利用,后处理”、“先校内、后校外”、“教学、科研优先”的原则。分别作如下处理:1再生利用报废的仪器设备虽失去使用功能,但可用作教学模型的;仪器设备零部件尚有使用价值,可拆零利用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复,可办理拆卸和领用手续。2以旧换新部门申请,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复,可以办理以旧换新。部门申请时需注明新设备价格、旧设备折算价格和以旧换新的价格。3移交处置对报废资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渠道予以处理。如车辆、废旧电子产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涉密信息设备等。报废的车辆,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销登记申请表,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废旧电子产品类资产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在有关部门备案注册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统一回收、统一销毁,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放射性同位素与以及含放射源射线装置,应当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涉密信息设备是指存储和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数码录音器材、数码摄像机等。涉密信息设备报废处理时,应在学校或指定地点将涉密信息存储部件拆除。淘汰处理的涉密存储介质和涉密信息存储部件,应当严格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交由省国家保密局指定的涉密计算机定点销毁单位处理。4捐赠属于技术淘汰、闲置积压的资产,尚有使用价值的,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和分管校长审批后,可捐赠给中小学、贫困地区或其他单位。5竞价交易具有一定价值,而且不存在安全问题的报废物资、设备、家具等,可公开竞价交易。
二、竞价交易程序1残值估价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人员,对报废资产进行残值估价。2竞价交易回收残值较高(评估价3000元)的报废资产,必须有至少三家的竞价单位参加,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价方式交易。竞价交易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审计处派出人员参加。回收残值较低(评估价3000元)的报废资产,必须有至少两家的竞价单位参加,通过竞价方式交易。竞价交易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派出人员参加。不适用或者不便于以竞价方式进行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或者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3成交原则意向转让价格(包括拍卖保留价)不低于评估结果或者上一次批准处置价格,竞价成功,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4合同签订竞价成功后,应签订成交合同。回收残值必须足额上缴学校财务。5资产移交中标单位缴清货款后,报废资产移交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方能办理报废资产装运。报废资产运出校门时,应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出具的证明,门卫方可放行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操作规程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操作规程
一、报废资产处置原则报废资产按照“先利用,后处理”、“先校内、后校外”、“教学、科研优先”的原则。分别作如下处理:1再生利用报废的仪器设备虽失去使用功能,但可用作教学模型的;仪器设备零部件尚有使用价值,可拆零利用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复,可办理拆卸和领用手续。2以旧换新部门申请,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复,可以办理以旧换新。部门申请时需注明新设备价格、旧设备折算价格和以旧换新的价格。3移交处置对报废资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渠道予以处理。如车辆、废旧电子产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涉密信息设备等。报废的车辆,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销登记申请表,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废旧电子产品类资产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在有关部门备案注册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统一回收、统一销毁,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放射性同位素与以及含放射源射线装置,应当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涉密信息设备是指存储和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数码录音器材、数码摄像机等。涉密信息设备报废处理时,应在学校或指定地点将涉密信息存储部件拆除。淘汰处理的涉密存储介质和涉密信息存储部件,应当严格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交由省国家保密局指定的涉密计算机定点销毁单位处理。4捐赠属于技术淘汰、闲置积压的资产,尚有使用价值的,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和分管校长审批后,可捐赠给中小学、贫困地区或其他单位。5竞价交易具有一定价值,而且不存在安全问题的报废物资、设备、家具等,可公开竞价交易。
二、竞价交易程序1残值估价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人员,对报废资产进行残值估价。2竞价交易回收残值较高(评估价3000元)的报废资产,必须有至少三家的竞价单位参加,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价方式交易。竞价交易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审计处派出人员参加。回收残值较低(评估价3000元)的报废资产,必须有至少两家的竞价单位参加,通过竞价方式交易。竞价交易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派出人员参加。不适用或者不便于以竞价方式进行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或者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3成交原则意向转让价格(包括拍卖保留价)不低于评估结果或者上一次批准处置价格,竞价成功,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4合同签订竞价成功后,应签订成交合同。回收残值必须足额上缴学校财务。5资产移交中标单位缴清货款后,报废资产移交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方能办理报废资产装运。报废资产运出校门时,应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出具的证明,门卫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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