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某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某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大项小项1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1.1区委、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两级党委政府及其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区委、区政府各乡镇(街道)2017年1.2充分发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委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设立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机制。区政府安委会2018年1.3在区安监局明确相应机构,保障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效履行相关职责。区委编办2018年1.4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必须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2018年2明确并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2.1明确并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并落实到部门“三定”规定中。区委编办、区安监局2018年2.2明确乡镇(街道)、开发区(港区、工业园区、智慧产业城、欧洲产业城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2017年2.3明确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寄递物流等新兴行业领域各方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区委编办、区安监局2018年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3.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相应的工作机制,在大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推广设立安全总监。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区国资局2018年3.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程”,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3.3完善落实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区国资局2018年3.4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分级监管。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区国资局2018年4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4.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统计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目督办、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2018年4.2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履职档案,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安办2018年4.3建立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7年4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4.4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对履职内容、责任边界、失职认定作出明确规定,激励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区安监局、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4.5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7年4.6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实行安全责任终身负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禁入和行业禁入。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55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5.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5.2以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三项制度”为重点,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区安监局,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2018年5.3完善行刑衔接和司法参与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受理立案与协助调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严查违法犯罪行为。区安监局、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2018年165.4建立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各有关部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力。区安监局、区纪委监委、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2018年6切实加强监管执法保障。6.1将区安监局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根据行政区域内人口总量、经济水平、企业数量、安全状况等要素,合理核定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监察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编制内调剂、运用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劳动合同制专业人员建立辅助监管执法队伍的方式,在成都XX、智慧产业城、欧洲产业城、城厢镇历史文化名镇等重点片区设立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和力量,进一步完善重点片区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条件。整合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调配使用。区安监局、区委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2018年6.2按照国家标准保障监管执法装备和执法、应急救援用车,加强监管执法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津贴,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和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中心2018年6.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政府法制办2018年7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7.1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事故原因并依法发布。对事故调查发现有漏洞、缺陷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区安监局、区检察院、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7.2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8严格安全准入制度。8.1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加大对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等高危项目必须经过安全风险评审方可审批,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区科经信局、区发改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8.2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严格管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办理程序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区科经信局、区发改委,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179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9.1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纳入社区发展治理体系。区委社治委、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9.2强化企业预防措施,推动企业建立落实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应急演练培训等制度,实现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9.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及实施指南,严格重大隐患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强化监督执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89.4依托全市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实现精准监管。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0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10.1从源头治理、综合规划、过程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区安监局2020年10.2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城市安全评估制度,对城市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坚决落实管控措施。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运行安全的检测维护和安全监管。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10.3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区公安分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0.4加强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林、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统筹城乡和农林局、区安监局2018年11深化重点领域工程治理。11.1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坚决予以整顿、关闭。区国土局、区安监局年11.2严禁在全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项目(不含加油加气站)。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油气输送、存储等领域,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水平。区安监局、区国土局、区科经信局、区规划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环保局年11深化重点领域工程治理。11.3实施县道、乡村公路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严格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准运资格,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广新和旅游局2018年1912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12.1建立或明确区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开发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区委编办、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2018年12.2在区大联动综治指挥中心系统中加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功能模块。按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组建成都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青白江分队。区安监局、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应急办2020年12.3构建依托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组建的兼职专业队伍、企业专兼职(志愿者)队伍组成的救援队伍体系。区安监局、区科经信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12.4完善各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改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建立高危行业企业政企联动应急预案。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2.5建立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和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调用制度。区政府应急办、区安监局13增强20安全生产科技服务能力。13.1建立安全科技创新激励奖励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应用,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区科经信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3增强安全生产科技服务能力。13.2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配齐青白江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分中心运行人员、完善办公条件,加快推进分中心投入运行。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年13.3引导企业聚集发展安全产业,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服务,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区科经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3.4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定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安监局、区卫计局2018年14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14.1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在目标考核、源头管理、执法检查、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和达标创建等方面的全面一体化。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4.2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制定实施青白江区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区目督办、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2018年14.3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实施职业健康管理示范工程和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加强新的职业病危害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区安监局、区发改局、区科经信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4.4加强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设。区卫计局2018年14.5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措施。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2018年14.6安监、卫计、人社部门和总工会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15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15.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逐步向电梯等安全风险较大的行业领域延伸,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功能。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区金融办,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5.2严格执行工伤保险预防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2018年15.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良好导向。区安监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发改委,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2116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16.1区人大常委会、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法制监督和工作监督,区政协要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乡镇(街道)人大(工委)2018年16.2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搭建安全生产工作载体,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2018年16.3建立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制度,青白江电视台、新青白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营运单位要从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科普、安全提示等角度进行选题策划,多渠道广覆盖传播安全生产信息、引导舆论。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新和旅游局、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20年2216.4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群众通过区安监局举报公开电话、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移动终端、网络理政平台等渠道,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加强安全生产交流合作,学习借鉴省内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区安监局、区级相关部门2020年17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17.1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区委组织部2017年17.2抓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7.3继续实施安全社区建设,确保各乡镇(街道)完成安全社区建设复评工作。各乡镇(街道)2020年17.4大力扶持安全文化精品创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区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新和旅游局、区国资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注:1.除实施办法所列重点任务外,各级各部门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的任务要求。2排在前面的为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在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同时,负责统筹相关工作的安排并督促落实;逗号前为牵头部门,逗号后为责任部门;无法明确牵头部门的事项,所列部门为责任部门。3责任部门未列全的,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任务未列全的,按职责分工负责。4“完成时间”为首次完成时间,完成后须长期坚持。-113
某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某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某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大项小项1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1.1区委、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两级党委政府及其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区委、区政府各乡镇(街道)2017年1.2充分发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委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设立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机制。区政府安委会2018年1.3在区安监局明确相应机构,保障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效履行相关职责。区委编办2018年1.4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必须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2018年2明确并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2.1明确并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并落实到部门“三定”规定中。区委编办、区安监局2018年2.2明确乡镇(街道)、开发区(港区、工业园区、智慧产业城、欧洲产业城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2017年2.3明确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寄递物流等新兴行业领域各方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区委编办、区安监局2018年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3.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相应的工作机制,在大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推广设立安全总监。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区国资局2018年3.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程”,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3.3完善落实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区国资局2018年3.4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分级监管。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区国资局2018年4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4.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统计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目督办、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2018年4.2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履职档案,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安办2018年4.3建立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7年4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4.4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对履职内容、责任边界、失职认定作出明确规定,激励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区安监局、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4.5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7年4.6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实行安全责任终身负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禁入和行业禁入。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55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5.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5.2以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三项制度”为重点,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区安监局,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2018年5.3完善行刑衔接和司法参与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受理立案与协助调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严查违法犯罪行为。区安监局、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2018年165.4建立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各有关部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力。区安监局、区纪委监委、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2018年6切实加强监管执法保障。6.1将区安监局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根据行政区域内人口总量、经济水平、企业数量、安全状况等要素,合理核定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监察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编制内调剂、运用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劳动合同制专业人员建立辅助监管执法队伍的方式,在成都XX、智慧产业城、欧洲产业城、城厢镇历史文化名镇等重点片区设立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和力量,进一步完善重点片区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条件。整合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调配使用。区安监局、区委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2018年6.2按照国家标准保障监管执法装备和执法、应急救援用车,加强监管执法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津贴,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和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中心2018年6.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政府法制办2018年7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7.1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事故原因并依法发布。对事故调查发现有漏洞、缺陷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区安监局、区检察院、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7.2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8严格安全准入制度。8.1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加大对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等高危项目必须经过安全风险评审方可审批,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区科经信局、区发改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8.2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严格管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办理程序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区科经信局、区发改委,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179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9.1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纳入社区发展治理体系。区委社治委、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9.2强化企业预防措施,推动企业建立落实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应急演练培训等制度,实现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9.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及实施指南,严格重大隐患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强化监督执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89.4依托全市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实现精准监管。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0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10.1从源头治理、综合规划、过程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区安监局2020年10.2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城市安全评估制度,对城市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坚决落实管控措施。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运行安全的检测维护和安全监管。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10.3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区公安分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0.4加强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林、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统筹城乡和农林局、区安监局2018年11深化重点领域工程治理。11.1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坚决予以整顿、关闭。区国土局、区安监局年11.2严禁在全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项目(不含加油加气站)。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油气输送、存储等领域,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水平。区安监局、区国土局、区科经信局、区规划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环保局年11深化重点领域工程治理。11.3实施县道、乡村公路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严格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准运资格,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广新和旅游局2018年1912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12.1建立或明确区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开发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区委编办、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2018年12.2在区大联动综治指挥中心系统中加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功能模块。按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组建成都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青白江分队。区安监局、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应急办2020年12.3构建依托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组建的兼职专业队伍、企业专兼职(志愿者)队伍组成的救援队伍体系。区安监局、区科经信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12.4完善各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改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建立高危行业企业政企联动应急预案。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2.5建立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和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调用制度。区政府应急办、区安监局13增强20安全生产科技服务能力。13.1建立安全科技创新激励奖励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应用,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区科经信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3增强安全生产科技服务能力。13.2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配齐青白江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分中心运行人员、完善办公条件,加快推进分中心投入运行。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年13.3引导企业聚集发展安全产业,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服务,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区科经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3.4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定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安监局、区卫计局2018年14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14.1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在目标考核、源头管理、执法检查、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和达标创建等方面的全面一体化。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4.2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制定实施青白江区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区目督办、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2018年14.3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实施职业健康管理示范工程和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加强新的职业病危害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区安监局、区发改局、区科经信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4.4加强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设。区卫计局2018年14.5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措施。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2018年14.6安监、卫计、人社部门和总工会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15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15.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逐步向电梯等安全风险较大的行业领域延伸,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功能。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区金融办,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5.2严格执行工伤保险预防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2018年15.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良好导向。区安监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发改委,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2116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16.1区人大常委会、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法制监督和工作监督,区政协要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乡镇(街道)人大(工委)2018年16.2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搭建安全生产工作载体,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2018年16.3建立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制度,青白江电视台、新青白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营运单位要从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科普、安全提示等角度进行选题策划,多渠道广覆盖传播安全生产信息、引导舆论。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新和旅游局、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20年2216.4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群众通过区安监局举报公开电话、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移动终端、网络理政平台等渠道,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加强安全生产交流合作,学习借鉴省内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区安监局、区级相关部门2020年17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17.1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区委组织部2017年17.2抓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2018年17.3继续实施安全社区建设,确保各乡镇(街道)完成安全社区建设复评工作。各乡镇(街道)2020年17.4大力扶持安全文化精品创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区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新和旅游局、区国资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年注:1.除实施办法所列重点任务外,各级各部门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的任务要求。2排在前面的为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在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同时,负责统筹相关工作的安排并督促落实;逗号前为牵头部门,逗号后为责任部门;无法明确牵头部门的事项,所列部门为责任部门。3责任部门未列全的,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任务未列全的,按职责分工负责。4“完成时间”为首次完成时间,完成后须长期坚持。-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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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某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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