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直补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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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直补检查工作方案

 

 

用社20__年

粮食直补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财政厅、省联社关于对粮食直补发放操作流程的相关要求,确保粮食发放整个过程合法、合规,保障农民能够及时领取补贴资金。省联社根据相关制度及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粮食直补专项检查工作,切实保障粮食直补发放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原则

检查要遵循“严肃认真、高效、合规、突出重点、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

本次检查为全省粮食直补发放的全面梳理检查。各市联社、办事处统要统一组织各县级联社进行自检自查,各县级联社对粮食直补发放网点进行100%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8月5日前上报省联社及各市联社、办事处,并由各市联社、办事处监督整改工作。在县级联社自检自查期间,省社将每市抽查一个县级联社。

检查内容:

1.在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直补资金是否全部转入客户存折(卡),未发放的资金是否经2622(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科目)转回直补资金存款账户。

2.批量开户后,存折(卡)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交接手续,签章是否齐全。

3.客户在首次存取款过程中,操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密1

码激活交易,是否按照规定验证客户本人身份证件。

4.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代理取款业务。有无通过村干部到农户家中集中收取专用存折(卡)到信用社集中支取粮补资金,并集中存入某一个人存款户的问题,有无在集中发放过程中缓放、迟放和挪用粮食直补资金的问题。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从7月11日开始,7月30日结束。省、市检查及各县级联社自检自查同时开始。

四、检查人员组成

1.省检查组由省联社负责统一抽调各市县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

2.此次检查共计2个检查组,每组分别由1名组长、3名组员组成。

3.省联社负债管理部有权根据被抽调人员表现及自身业务情况随时进行人员调整。

五、工作要求

1.各市联社、办事处,县级联社要高度重视此次全省粮食直补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找出问题与不足,及时整改。

2.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涉及其他专业管理内容及调阅录像工作,各受检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各县级联社要科学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检查面要覆盖本辖的所有涉及粮食直补营业机构。联社分管负债工作领导即为本地区检查工作的主查人和主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检查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检查结束后,各地区要形2

成本地区自查报告,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由主查人签字后报省联社负债管理部。

4.省检查组检查人员必须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统一行动。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标准,真实反映受检单位情况,检查时间服从检查质量,并做好检查底稿保密、留存工作。

5.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擅自将受检单位情况及重要数据外传,检查结束后统一对受检单位情况认真评价及总结,向省社汇报。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不得隐瞒,由组长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省联社负债部及本市负债业务管理部门。

6.检查人员在各单位检查期间吃工作餐,禁止在检查工作期间饮酒和参与检查工作以外的其它活动。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的交通及食住费用由受检单位统一安排和处理。

 

粮食直补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直补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直补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直补检查工作方案

 

 

用社20__年

粮食直补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财政厅、省联社关于对粮食直补发放操作流程的相关要求,确保粮食发放整个过程合法、合规,保障农民能够及时领取补贴资金。省联社根据相关制度及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粮食直补专项检查工作,切实保障粮食直补发放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原则

检查要遵循“严肃认真、高效、合规、突出重点、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

本次检查为全省粮食直补发放的全面梳理检查。各市联社、办事处统要统一组织各县级联社进行自检自查,各县级联社对粮食直补发放网点进行100%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8月5日前上报省联社及各市联社、办事处,并由各市联社、办事处监督整改工作。在县级联社自检自查期间,省社将每市抽查一个县级联社。

检查内容:

1.在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直补资金是否全部转入客户存折(卡),未发放的资金是否经2622(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科目)转回直补资金存款账户。

2.批量开户后,存折(卡)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交接手续,签章是否齐全。

3.客户在首次存取款过程中,操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密1

码激活交易,是否按照规定验证客户本人身份证件。

4.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代理取款业务。有无通过村干部到农户家中集中收取专用存折(卡)到信用社集中支取粮补资金,并集中存入某一个人存款户的问题,有无在集中发放过程中缓放、迟放和挪用粮食直补资金的问题。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从7月11日开始,7月30日结束。省、市检查及各县级联社自检自查同时开始。

四、检查人员组成

1.省检查组由省联社负责统一抽调各市县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

2.此次检查共计2个检查组,每组分别由1名组长、3名组员组成。

3.省联社负债管理部有权根据被抽调人员表现及自身业务情况随时进行人员调整。

五、工作要求

1.各市联社、办事处,县级联社要高度重视此次全省粮食直补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找出问题与不足,及时整改。

2.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涉及其他专业管理内容及调阅录像工作,各受检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各县级联社要科学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检查面要覆盖本辖的所有涉及粮食直补营业机构。联社分管负债工作领导即为本地区检查工作的主查人和主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检查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检查结束后,各地区要形2

成本地区自查报告,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由主查人签字后报省联社负债管理部。

4.省检查组检查人员必须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统一行动。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标准,真实反映受检单位情况,检查时间服从检查质量,并做好检查底稿保密、留存工作。

5.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擅自将受检单位情况及重要数据外传,检查结束后统一对受检单位情况认真评价及总结,向省社汇报。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不得隐瞒,由组长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省联社负债部及本市负债业务管理部门。

6.检查人员在各单位检查期间吃工作餐,禁止在检查工作期间饮酒和参与检查工作以外的其它活动。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的交通及食住费用由受检单位统一安排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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