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垃圾承包清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甲方将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委托费乙方管理和运营,乙方按双方协商的村庄保洁和清运标准为甲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做出示范,建立规范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模式。为维护双方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管范围
托管村庄内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及村周边200米范围内垃圾袋捡拾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包括村内沟塘周边垃圾捡拾,不包括沉积垃圾的清理)。
二、工作标准
1、保洁范围内的作业人员要做到勤走动、勤观察、勤清理,不聚堆、不坐岗、不离岗、不迟到早退,对托管范围内的村头和村内路面、边沟、树池、路面至墙根实行无缝隙保洁,保证路面、绿化带无垃圾、无人蓄粪便、无塑料袋等,路面、路沿石、树池、排水沟干净,人行道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张贴小广告、树挂飘袋等立面卫生。
2、村内及村庄周边大型专业农贸市场及集市内卫生及垃圾清运由管理部门负责,不在本协议范围内。
3、村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确保做到垃圾桶点地面干净、垃圾桶体干净,垃圾桶摆放整齐,垃圾桶无垃圾外溢现象。
4、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按规定穿着标志式工作服,并做到穿着规范,服装整洁。
5、确保运输工具清洁,车体无污垢、无外露车挂垃圾,标志清晰。
三、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1、托管费用
共托管59 行政村,共23335 户,年托管费250万元。
2、付款方式
自接管运行之日起7日内支付第一月托管费,以后每月7日前支付当月托管费,每次元,逾期每超一天甲方支付乙方本月托管费2%的违约金。
四、协议限期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续签合同提前一个月双方另行商定。
工程到期后本项目所用乙方投资设备由双方协商折价给甲方,协商不成时由乙方收回。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清除托管前辖区内道路两旁、沟塘、村庄内外的“五大堆”(指柴草堆、石堆、粪堆、垃圾堆、沙堆等)。清理或处置村庄内及村庄周边的陈积垃圾。对托管后新形成的“五大堆”进行及时清除,为乙方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2、负责协助安排村两委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每人每月600元,组织招聘村庄保洁人员。
3、负责做好环卫宣传、督导等工作,倡导村民爱护环卫设施,养成良好的爱护村内环境卫生的生活习惯,教育群众不得将污水、热灰、杂土、建筑垃圾等倒入桶内,以免损坏垃圾桶。
4、负责协调和处理托管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工业生产垃圾、农业垃圾等,规范管理好村庄内农作物、路边菜地、建筑施工现场等。
5、负责将辖区内的厂矿企业垃圾纳入有偿服务范围内,协调督促相关单位与乙方签订有偿收运合同,购买配齐垃圾桶,由乙方负责有偿清运。否则若在辖区道路两边、村头企业周边等出现企业倾倒的生活垃圾,由甲方负责协调监督垃圾产生方处理。
6、负责协助乙方协调解决沿街门店和居住户与宝洁、清运人员正常工作所发生的民事纠纷。
7、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宿舍、仓库、车辆停放场地,水、电、通讯线路配备齐全。提供工程用车加水点、水费由甲方负责。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中转站或者本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倾倒场地。
8、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项工作的实施,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调度和考核。
9、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出台监督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对于不达标准的事项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达不到标准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2%的范围内扣减当月托管费,或者付清托管费后终止合同(监督考核办法有甲乙双方商定)。
10、有权要求乙方协助清理托管范围以外的环境卫生,相应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及时拨付给乙方。
11、负责中转站或垃圾场的运行、管理好垃圾转运,保证乙方收运生活垃圾顺利倾倒,由于中转站或垃圾场不能正常运行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12、根据实际需要在村庄设置的服务于本村居民的垃圾钩臂箱,由乙方负责管理和保洁。甲方的钩臂车、钩臂箱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专门用于村庄钩臂箱的清运。乙方承担车辆的人员工资、燃油、维修费等车辆运营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托管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确保托管范围内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质量,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乙方协助验收清理村内出现的“五大堆”,并协助乙方对“五大堆”清理情况进行考核。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村内新出现“五大堆”及时向甲方汇报,由甲方负责清理。
2、负责本项目所需的环卫机械、垃圾桶等的投资。
3、有权要求甲方在托管前维修好供乙方无偿使用的环卫设施、车辆,确保车辆状况完好。
4、负责村庄垃圾桶的购置和摆放,农村按每20户一个的标准配置垃圾桶。并负责按方便居民(村民)投放、便于车辆清运的原则,选点摆放垃圾桶,甲方需协助配合。乙方提供垃圾桶后,由村委会确认签收垃圾桶收到单,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看管垃圾桶,若有丢失由甲方负责购买或赔偿。
5、负责垃圾桶的擦洗保洁和维护,负责垃圾桶的质量和维护维修,及时更新因质量问题损坏的垃圾桶。
6、负责为乙方投入的运营和管理车辆办理保险,承担收集车辆的运行费用。
7、负责在甲方的协助下招聘需要的管理人员、清运人员、清扫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并负责他们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作服及其劳动工具的发放,并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负责对各级管理、作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和奖惩激励。
9、负责保洁员、环卫作业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处理并承担工伤交通、事故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因本人自身机能引起的疾病除外)(重点看一下)
10、负责承担办公场所的水(不包括工程车加水)、电、通讯等相关费用,若因拖欠该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负责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根据作业标准制定相关的考核制度。
12、负责建立作业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
13、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拨付托管费,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税务票据。
14、如甲方未按时拨付托管费,而影响环卫托管任务的正常开展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前期拖欠费用并有权终止托管,因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5、如遇有关环卫一体化政策性资金补助时,该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截留。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城区垃圾承包清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甲方将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委托费乙方管理和运营,乙方按双方协商的村庄保洁和清运标准为甲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做出示范,建立规范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模式。为维护双方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管范围
托管村庄内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及村周边200米范围内垃圾袋捡拾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包括村内沟塘周边垃圾捡拾,不包括沉积垃圾的清理)。
二、工作标准
1、保洁范围内的作业人员要做到勤走动、勤观察、勤清理,不聚堆、不坐岗、不离岗、不迟到早退,对托管范围内的村头和村内路面、边沟、树池、路面至墙根实行无缝隙保洁,保证路面、绿化带无垃圾、无人蓄粪便、无塑料袋等,路面、路沿石、树池、排水沟干净,人行道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张贴小广告、树挂飘袋等立面卫生。
2、村内及村庄周边大型专业农贸市场及集市内卫生及垃圾清运由管理部门负责,不在本协议范围内。
3、村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确保做到垃圾桶点地面干净、垃圾桶体干净,垃圾桶摆放整齐,垃圾桶无垃圾外溢现象。
4、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按规定穿着标志式工作服,并做到穿着规范,服装整洁。
5、确保运输工具清洁,车体无污垢、无外露车挂垃圾,标志清晰。
三、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1、托管费用
共托管59 行政村,共23335 户,年托管费250万元。
2、付款方式
自接管运行之日起7日内支付第一月托管费,以后每月7日前支付当月托管费,每次元,逾期每超一天甲方支付乙方本月托管费2%的违约金。
四、协议限期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续签合同提前一个月双方另行商定。
工程到期后本项目所用乙方投资设备由双方协商折价给甲方,协商不成时由乙方收回。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清除托管前辖区内道路两旁、沟塘、村庄内外的“五大堆”(指柴草堆、石堆、粪堆、垃圾堆、沙堆等)。清理或处置村庄内及村庄周边的陈积垃圾。对托管后新形成的“五大堆”进行及时清除,为乙方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2、负责协助安排村两委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每人每月600元,组织招聘村庄保洁人员。
3、负责做好环卫宣传、督导等工作,倡导村民爱护环卫设施,养成良好的爱护村内环境卫生的生活习惯,教育群众不得将污水、热灰、杂土、建筑垃圾等倒入桶内,以免损坏垃圾桶。
4、负责协调和处理托管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工业生产垃圾、农业垃圾等,规范管理好村庄内农作物、路边菜地、建筑施工现场等。
5、负责将辖区内的厂矿企业垃圾纳入有偿服务范围内,协调督促相关单位与乙方签订有偿收运合同,购买配齐垃圾桶,由乙方负责有偿清运。否则若在辖区道路两边、村头企业周边等出现企业倾倒的生活垃圾,由甲方负责协调监督垃圾产生方处理。
6、负责协助乙方协调解决沿街门店和居住户与宝洁、清运人员正常工作所发生的民事纠纷。
7、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宿舍、仓库、车辆停放场地,水、电、通讯线路配备齐全。提供工程用车加水点、水费由甲方负责。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中转站或者本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倾倒场地。
8、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项工作的实施,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调度和考核。
9、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出台监督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对于不达标准的事项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达不到标准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2%的范围内扣减当月托管费,或者付清托管费后终止合同(监督考核办法有甲乙双方商定)。
10、有权要求乙方协助清理托管范围以外的环境卫生,相应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及时拨付给乙方。
11、负责中转站或垃圾场的运行、管理好垃圾转运,保证乙方收运生活垃圾顺利倾倒,由于中转站或垃圾场不能正常运行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12、根据实际需要在村庄设置的服务于本村居民的垃圾钩臂箱,由乙方负责管理和保洁。甲方的钩臂车、钩臂箱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专门用于村庄钩臂箱的清运。乙方承担车辆的人员工资、燃油、维修费等车辆运营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托管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确保托管范围内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质量,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乙方协助验收清理村内出现的“五大堆”,并协助乙方对“五大堆”清理情况进行考核。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村内新出现“五大堆”及时向甲方汇报,由甲方负责清理。
2、负责本项目所需的环卫机械、垃圾桶等的投资。
3、有权要求甲方在托管前维修好供乙方无偿使用的环卫设施、车辆,确保车辆状况完好。
4、负责村庄垃圾桶的购置和摆放,农村按每20户一个的标准配置垃圾桶。并负责按方便居民(村民)投放、便于车辆清运的原则,选点摆放垃圾桶,甲方需协助配合。乙方提供垃圾桶后,由村委会确认签收垃圾桶收到单,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看管垃圾桶,若有丢失由甲方负责购买或赔偿。
5、负责垃圾桶的擦洗保洁和维护,负责垃圾桶的质量和维护维修,及时更新因质量问题损坏的垃圾桶。
6、负责为乙方投入的运营和管理车辆办理保险,承担收集车辆的运行费用。
7、负责在甲方的协助下招聘需要的管理人员、清运人员、清扫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并负责他们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作服及其劳动工具的发放,并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负责对各级管理、作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和奖惩激励。
9、负责保洁员、环卫作业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处理并承担工伤交通、事故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因本人自身机能引起的疾病除外)(重点看一下)
10、负责承担办公场所的水(不包括工程车加水)、电、通讯等相关费用,若因拖欠该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负责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根据作业标准制定相关的考核制度。
12、负责建立作业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
13、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拨付托管费,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税务票据。
14、如甲方未按时拨付托管费,而影响环卫托管任务的正常开展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前期拖欠费用并有权终止托管,因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5、如遇有关环卫一体化政策性资金补助时,该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截留。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城区垃圾承包清理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hetongbase.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71869.html
版权声明
该文档由用户投稿上传,不允许他人进行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如果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进行处理。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