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一事,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动后,委托乙方经营期中的个档口(具体位置为),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名称: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附:接待中心《美食广场招商说明书》)
二、
1、经营地点:东湖校区美食广场个档口。
2、经营范围:
3、经营品种及单价:
品种单价品种单价品种单价品种单价
三、
1、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营业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的资产使用费和资源费;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3%的管理费。
2、乙方按月总营业额的%于每月底提醛交纳给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结算周期是指上月日至本月日,结算时间为次月日-日,节假日顺延。
4、乙方承担经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员工工资及所有相关规费。员工待遇及有关规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5、合同第一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合同第三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发票、人员工资等有效凭证向甲方结算有关费用,收据的结算额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30%。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条件如下:
(1)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价
设备名称数量单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乙方自行购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不得干预。投资合同: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主要用于设备设施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合同有效履约保证等。
2、乙方所经营的档口由乙方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乙方不得再度转包给他人,否则,立时终止合同,扣除押金壹万元。
3、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及其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必须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均须通过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机、收银机及其票据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
7、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向甲方如数交还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原价赔偿。
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2、各档口装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负责赔偿;
3、各档口工作服自行带回,不作退还处理;
4、水电费结清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叁万元,在合同正常终止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本合同附《美食广场档口管理办法》、《饮食安全责任书》、《生产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4、本合同共三页。
5、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提交临安市当地司法机关解决。
6、合同的订立、效力、结算、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一事,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动后,委托乙方经营期中的个档口(具体位置为),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名称: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附:接待中心《美食广场招商说明书》)
二、
1、经营地点:东湖校区美食广场个档口。
2、经营范围:
3、经营品种及单价:
品种单价品种单价品种单价品种单价
三、
1、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营业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的资产使用费和资源费;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3%的管理费。
2、乙方按月总营业额的%于每月底提醛交纳给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结算周期是指上月日至本月日,结算时间为次月日-日,节假日顺延。
4、乙方承担经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员工工资及所有相关规费。员工待遇及有关规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5、合同第一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合同第三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发票、人员工资等有效凭证向甲方结算有关费用,收据的结算额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30%。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条件如下:
(1)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价
设备名称数量单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乙方自行购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不得干预。投资合同: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主要用于设备设施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合同有效履约保证等。
2、乙方所经营的档口由乙方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乙方不得再度转包给他人,否则,立时终止合同,扣除押金壹万元。
3、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及其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必须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均须通过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机、收银机及其票据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
7、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向甲方如数交还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原价赔偿。
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2、各档口装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负责赔偿;
3、各档口工作服自行带回,不作退还处理;
4、水电费结清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叁万元,在合同正常终止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本合同附《美食广场档口管理办法》、《饮食安全责任书》、《生产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4、本合同共三页。
5、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提交临安市当地司法机关解决。
6、合同的订立、效力、结算、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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