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三)奖励
1、奖励表现突出和有一定业绩的员工给予荣誉或物质以资鼓励,奖励的种类公为表扬、嘉奖、记功;
授予优秀员工,模范员工等荣誉称号。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重奖,并分别给予记功晋级,授予称号: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制作)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见义勇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突出贡献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等奖励。
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奖励(工资的1%--50%)。
(1)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的对外社会影响。
(2)能严格履行职责,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热情周到服务,受到客人(业主)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者。
(5)开源节能,降低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客人(业主)安全、见义勇为或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8)拾金(物)不昧者。
(9)参加上级领导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或通报表扬者。
(10)其它各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对公司有利者。
4、奖励方法:凡记功,授予称号或适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员工,经部门推荐,并须填写“奖励登记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
存入人事档案。
经评定和批准授予“优秀员工”者,可获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
在年度总结大会上举行“全年最佳员工”表彰仪式。
惩罚惩罚是对有过失的员工给予的处分、处罚。
处罚的种类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停职、辞退和开除。
一、凡第一次发生以下过失的由部门主管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罚款(工资的1%--5%)。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店不出示工作牌,乘坐电梯者。
2、服务时间在客人(业主)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齿、挖鼻孔、剪指甲者。
3、不注意节约器材、水、电、饭菜,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者。
4、上班时间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内吸烟、吃零食、嚼槟榔者。
5、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6、未经批准穿着制服、工鞋离开公司外出者。
7、非因公事,从大堂正门出入,非穿工作制服在大堂走动者。
8、不遵守员工宿舍及更衣室、员工餐厅的规章制度者。
9、不按公司仪容仪表标准上岗者。
10、下班后或休假在公司范围内无故逗留者。
11、上班时串岗、离岗、成堆聊天、睡觉、看电视、收听录音机或看书看报刊杂志者。
12、在公司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影响公司形象者。
13、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者。
14、无故迟到、早退或上下班不打卡、代打卡、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者。
15、擅自调整班次、 休息者。
二、凡违反下列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其以上管理者填写“员工过失单”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工资的5%--20%),多次重犯者予以辞退。
1、工作散慢、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客人(业主)不使用服务敬语者2、对同事和他人使用侮辱性语言威胁、恐吓、强制干涉其他同事者。
3、待客不尊重、不礼貌、不耐烦、不理睬客人(业主)或与客人(业主)争吵者。
4、将公司或业主财物遗失、损坏没及时报告,故意对调查提供错假信息者。
5、擅自移动(挪用)公司财物者。
6、利用工作之便与业主拉关系,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业主家中者。
7、未按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操作者。
8、不服从上司指挥、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声誉者。
9、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门卫人员查包、私带公司物品离开者。
10、未经允许带亲友在宿舍住宿或用餐,在公司内参观逗留者。
11、未经许可擅自涂改、张贴或撕扯公布拦上的通知、文稿者。
12、未经允许私自配备公司钥匙者。
13、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或在禁烟区吸烟,不爱护公共卫生者。
14、员工之间谈恋爱者(将其中一方调出公司)
三、凡违反以下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立即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协商报总经理,视过失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作出经济处罚(工资的10%--100%)或停职、辞退开除等处理。
1、在公司内销售私人物品。
2、影响公司荣誉的任何言行举止。
3、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的机密性资料、商业机密。
4、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聚从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5、因违反公众道德或触犯法律,司法机关拘留或判刑。
6、蓄意破坏(危害)公司、客人(业主)或同事的财产等。
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事故或严重损失。
8、疏忽职守引起公司或客人(业主)严重经济损失。
9、向客人(业主)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10、在公司范围内或上班时间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11、擅自动用、改变安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违反防火及安全条例。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正常调动。
14、滥用职权、苛克下属造成恶劣影响。
15、偷阅、传阅和私藏黄色书刊、反动书刊、书籍和音像制品。
16、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贪污或挪用公款。
17、携带使用禁品、毒品或有吸毒现象,或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者。
18、触犯国家法律。
四、取消处分受警告以上处分一律填过失单装入档案。
受处分后,本人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可以撤消处分。
一旦撤消处分,即可从档案撤出处分卡片。
撤消处分按处分权限执行。
撤消处分的最早时间:警告处分不少于己于人个月,记过处分不少于3个月,记大过处分不少于6个月。
有特别突出表现者,竟总经理批准撤消处分的时间可以提前。
五、处分作用期限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者,当年奖金不能全额享受。
凡上半年受过一个警告处分者,半年奖金享受30%,收记小过以上处分者奖金全免。
年内受一个警告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70%,受记小过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30%,受记大过处分者,年终奖金全免。
凡因改正错误表现突出而被撤消处分者,从撤消之日起的奖金发放不受影响。
六、员工申诉权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3日内想本部门进行调查,并自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最后的决定。
人事部对申诉事件未做决定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如果人事部超过30日未作答复,申诉者可直接想总经理申诉。
主管部门对申诉者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慎重处理。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三)奖励
1、奖励表现突出和有一定业绩的员工给予荣誉或物质以资鼓励,奖励的种类公为表扬、嘉奖、记功;
授予优秀员工,模范员工等荣誉称号。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重奖,并分别给予记功晋级,授予称号: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制作)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见义勇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突出贡献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等奖励。
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奖励(工资的1%--50%)。
(1)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的对外社会影响。
(2)能严格履行职责,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热情周到服务,受到客人(业主)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者。
(5)开源节能,降低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客人(业主)安全、见义勇为或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8)拾金(物)不昧者。
(9)参加上级领导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或通报表扬者。
(10)其它各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对公司有利者。
4、奖励方法:凡记功,授予称号或适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员工,经部门推荐,并须填写“奖励登记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
存入人事档案。
经评定和批准授予“优秀员工”者,可获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
在年度总结大会上举行“全年最佳员工”表彰仪式。
惩罚惩罚是对有过失的员工给予的处分、处罚。
处罚的种类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停职、辞退和开除。
一、凡第一次发生以下过失的由部门主管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罚款(工资的1%--5%)。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店不出示工作牌,乘坐电梯者。
2、服务时间在客人(业主)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齿、挖鼻孔、剪指甲者。
3、不注意节约器材、水、电、饭菜,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者。
4、上班时间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内吸烟、吃零食、嚼槟榔者。
5、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6、未经批准穿着制服、工鞋离开公司外出者。
7、非因公事,从大堂正门出入,非穿工作制服在大堂走动者。
8、不遵守员工宿舍及更衣室、员工餐厅的规章制度者。
9、不按公司仪容仪表标准上岗者。
10、下班后或休假在公司范围内无故逗留者。
11、上班时串岗、离岗、成堆聊天、睡觉、看电视、收听录音机或看书看报刊杂志者。
12、在公司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影响公司形象者。
13、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者。
14、无故迟到、早退或上下班不打卡、代打卡、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者。
15、擅自调整班次、 休息者。
二、凡违反下列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其以上管理者填写“员工过失单”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工资的5%--20%),多次重犯者予以辞退。
1、工作散慢、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客人(业主)不使用服务敬语者2、对同事和他人使用侮辱性语言威胁、恐吓、强制干涉其他同事者。
3、待客不尊重、不礼貌、不耐烦、不理睬客人(业主)或与客人(业主)争吵者。
4、将公司或业主财物遗失、损坏没及时报告,故意对调查提供错假信息者。
5、擅自移动(挪用)公司财物者。
6、利用工作之便与业主拉关系,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业主家中者。
7、未按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操作者。
8、不服从上司指挥、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声誉者。
9、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门卫人员查包、私带公司物品离开者。
10、未经允许带亲友在宿舍住宿或用餐,在公司内参观逗留者。
11、未经许可擅自涂改、张贴或撕扯公布拦上的通知、文稿者。
12、未经允许私自配备公司钥匙者。
13、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或在禁烟区吸烟,不爱护公共卫生者。
14、员工之间谈恋爱者(将其中一方调出公司)
三、凡违反以下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立即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协商报总经理,视过失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作出经济处罚(工资的10%--100%)或停职、辞退开除等处理。
1、在公司内销售私人物品。
2、影响公司荣誉的任何言行举止。
3、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的机密性资料、商业机密。
4、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聚从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5、因违反公众道德或触犯法律,司法机关拘留或判刑。
6、蓄意破坏(危害)公司、客人(业主)或同事的财产等。
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事故或严重损失。
8、疏忽职守引起公司或客人(业主)严重经济损失。
9、向客人(业主)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10、在公司范围内或上班时间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11、擅自动用、改变安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违反防火及安全条例。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正常调动。
14、滥用职权、苛克下属造成恶劣影响。
15、偷阅、传阅和私藏黄色书刊、反动书刊、书籍和音像制品。
16、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贪污或挪用公款。
17、携带使用禁品、毒品或有吸毒现象,或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者。
18、触犯国家法律。
四、取消处分受警告以上处分一律填过失单装入档案。
受处分后,本人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可以撤消处分。
一旦撤消处分,即可从档案撤出处分卡片。
撤消处分按处分权限执行。
撤消处分的最早时间:警告处分不少于己于人个月,记过处分不少于3个月,记大过处分不少于6个月。
有特别突出表现者,竟总经理批准撤消处分的时间可以提前。
五、处分作用期限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者,当年奖金不能全额享受。
凡上半年受过一个警告处分者,半年奖金享受30%,收记小过以上处分者奖金全免。
年内受一个警告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70%,受记小过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30%,受记大过处分者,年终奖金全免。
凡因改正错误表现突出而被撤消处分者,从撤消之日起的奖金发放不受影响。
六、员工申诉权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3日内想本部门进行调查,并自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最后的决定。
人事部对申诉事件未做决定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如果人事部超过30日未作答复,申诉者可直接想总经理申诉。
主管部门对申诉者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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