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______ 住所: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 乡(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二、 转包(租赁)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20__ 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 。
三、 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 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 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元 , (大写:)。
3、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 提前1年支付,即 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 逐年支付,即 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支付%,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一次性支付,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 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 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
4、 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 非农建设。
3、 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 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 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 违约责任
1、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 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__% 承担违约金。
4、 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 承担违约金。
5、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 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身份证号: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______ 住所: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 乡(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二、 转包(租赁)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20__ 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 。
三、 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 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 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元 , (大写:)。
3、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 提前1年支付,即 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 逐年支付,即 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支付%,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一次性支付,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 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 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
4、 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 非农建设。
3、 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 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 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 违约责任
1、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 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__% 承担违约金。
4、 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 承担违约金。
5、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 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身份证号: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农村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链接地址:https://www.hetongbase.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81607.html
版权声明
该文档由用户投稿上传,不允许他人进行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如果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进行处理。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