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运输服务协议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序号产品
名称规 格、型 号单 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1
2
3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小写:¥ .00
以上价格均含税,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付款及开票:
1.1 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 甲方于收到全部货物后 / 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货款(如货物是分批完成的,甲方应在收到每批货物后 / 日内支付相应的货款给乙方)。
2 甲方应于签合同签订后 3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 %,计¥/元;剩余部分则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通过)后 / 个工作日内付清,即合同全款 / %,计¥ / 元。
3 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内,甲方付清全款后乙方发货。
4其他付款方式: / 。
1.2 甲方未付齐货物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1.3 本合同下所有订单以人民币付款。对于每笔付款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经审核合格后付款(预付款除外):
A.发票原件;
B.甲方指定接收人的收货签单;
C.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以及必要的检测报告。
1.4 发票要求:
乙方开具的必须为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发票需能通过国税局相关网站认证或者提供发票登记薄复印件,开票单位必须为本合同签订单位。发票需体现货物明细,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有必要的信息。发票需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如发票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发票,乙方不配合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17%的扣款处理。
2、 交货方式、日期及地点:
2.1 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 / 日内交付合同全部货物。
2.2 交货地点、收货人、电话: (甲方指定地点)。
2.3 乙方交货于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
3、 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3.1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配件为原厂全新合格产品;并且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如产品存在划痕或被损毁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
3.2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3.3 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 乙 方负责办理,费用有 乙 方承担。
3.4 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应对设备共同验收,随设备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合同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5 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3.6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4、 质量标准:
4.1 保修期: 产品 年保修,自甲方收到货物后开始,软件厂家提供一年原厂电话支持和产品升级服务。保修期自产品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用户方使用之日起计算。产品超过保修期,按照相关厂商的软硬件收费的标准,乙方负责有偿维护。
4.2 合同产品均为原厂商的原包装,产品附带资料、齐备的全新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三包”规定。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4.3 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 免责条款
5.1 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10天内通知另一方。
5.3 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3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6、 违约责任
6.1 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6.2 非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在货物上设置障碍妨碍买方或买方客户正常使用,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6.3 买方的支付行为并不表示对卖方供货符合合同约定的认可,对于卖方供货存在质量瑕疵或者卖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有权随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款项。
6.4 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因货物的质量、数量等相关问题造成延期交货,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货物无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甲方不得恶意拖欠乙方货款,甲方无故拖欠货款,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7、 责任与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列条款,均按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所有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动,都将由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签署。它们将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在没有对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合同中出现的任何权力或责任的分配、转移或转让均不能由一方给第三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具有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发生体制上的变动,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享受本合同的权利。
8、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 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必须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法定代表:______
签定地:______签定地: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原料运输服务协议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序号产品
名称规 格、型 号单 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1
2
3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小写:¥ .00
以上价格均含税,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付款及开票:
1.1 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 甲方于收到全部货物后 / 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货款(如货物是分批完成的,甲方应在收到每批货物后 / 日内支付相应的货款给乙方)。
2 甲方应于签合同签订后 3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 %,计¥/元;剩余部分则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通过)后 / 个工作日内付清,即合同全款 / %,计¥ / 元。
3 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内,甲方付清全款后乙方发货。
4其他付款方式: / 。
1.2 甲方未付齐货物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1.3 本合同下所有订单以人民币付款。对于每笔付款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经审核合格后付款(预付款除外):
A.发票原件;
B.甲方指定接收人的收货签单;
C.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以及必要的检测报告。
1.4 发票要求:
乙方开具的必须为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发票需能通过国税局相关网站认证或者提供发票登记薄复印件,开票单位必须为本合同签订单位。发票需体现货物明细,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有必要的信息。发票需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如发票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发票,乙方不配合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17%的扣款处理。
2、 交货方式、日期及地点:
2.1 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 / 日内交付合同全部货物。
2.2 交货地点、收货人、电话: (甲方指定地点)。
2.3 乙方交货于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
3、 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3.1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配件为原厂全新合格产品;并且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如产品存在划痕或被损毁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
3.2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3.3 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 乙 方负责办理,费用有 乙 方承担。
3.4 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应对设备共同验收,随设备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合同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5 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3.6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4、 质量标准:
4.1 保修期: 产品 年保修,自甲方收到货物后开始,软件厂家提供一年原厂电话支持和产品升级服务。保修期自产品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用户方使用之日起计算。产品超过保修期,按照相关厂商的软硬件收费的标准,乙方负责有偿维护。
4.2 合同产品均为原厂商的原包装,产品附带资料、齐备的全新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三包”规定。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4.3 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 免责条款
5.1 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10天内通知另一方。
5.3 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3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6、 违约责任
6.1 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6.2 非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在货物上设置障碍妨碍买方或买方客户正常使用,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6.3 买方的支付行为并不表示对卖方供货符合合同约定的认可,对于卖方供货存在质量瑕疵或者卖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有权随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款项。
6.4 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因货物的质量、数量等相关问题造成延期交货,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货物无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甲方不得恶意拖欠乙方货款,甲方无故拖欠货款,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7、 责任与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列条款,均按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所有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动,都将由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签署。它们将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在没有对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合同中出现的任何权力或责任的分配、转移或转让均不能由一方给第三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具有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发生体制上的变动,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享受本合同的权利。
8、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 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必须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法定代表:______
签定地:______签定地: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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