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供方是指乙方及经甲方许可的乙方下属公司或机构,包括乙方授权的经销商。
1.2需方是指及其控股的各房地产公司。
1.3甲方指定乙方为花岗岩战略供应商。
第二条合作范围
2.1合作范围包括甲方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即将开工的房地产项目。(甲方开发项目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及初拟开发计划,详见“附表一”)。
2.2甲方项目开发计划如有调整,甲方将另行通知乙方。
2.3在合作期内甲方如有新增的开发项目,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确认后即可纳入本合作范围。
2.4乙方提供甲方工程所需花岗岩“新啡珠”、大理石“碧云岫玉”等石材(详见附表二)。
第三条产品价格
3.1乙方产品之综合单价按乙方建议零售价格之%确定(详见“附表二”),由工程所在当地乙方及经甲方许可的乙方下属公司或机构,包括乙方授权的经销商供货。
3.2产品综合单价为需方工地到货价。
3.2.1综合单价包括:_________________
a) 材料及所有有关费用(如:_________________运输、交货、卸货、未运送至指定地点前之存储、二次运输、包装退还、保险);
b) 包括与一切相关政府部门之联系及取得一切许可证件、文件以使所供应之物料送达指定地点安放、安装、调试及正常运作并取得有关的验收许可证;
c) 包括所有税项及提供增值税完税发票,若有进口材料/设备还需包括关税及商检等费用;
3.3供货付款条件将由甲方和当地实际确定的供方自行协商解决。
~1/3~
3.4甲方由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及项目开发进度等原因而暂时无法确认需要使用的乙方产品的数量时,可分批执行甲乙双方谈定的另一供货价格YY%,在甲方的提货达到承诺数量时,乙方通过当地经销商反予差额部分(__________%;YY%之差)。
3.5上述供货价格不包括乙方产品及当年推出的新品和非工程用产品。(具体需征询公司上层)。
第四条交货时间
4.1供方接到需方订单之日起,应该在日历日内,按照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
4.2供方须遵从需方有关交货时间及程序的合理要求,若需方之工程是分阶段完成的交货时间亦须在合理时间内分阶段配合。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5.1乙方根据本合作协议书所供产品仅供所开发的项目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供给其它工地。
5.2由于本合作协议书的特殊性,甲方有为乙方保密产品供货价的责任和义务。
5.3甲方有义务知会乙方与供货经销商所必须的开发项目状况。
5.4甲方有权利组织需方人员对拟合作供方单位进行考察。
5.5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需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有义务保证满足需方开发项目的需要,对需方所有开发项目(包括随时可能增加的新开发项目)都有按照本协议书规定供货的责任及能力。
6.2乙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协议后向需方提供乙方产品的一切详细资料,包括产品介绍和图片资料等。
6.3乙方有义务保障本协议中涉及的产品(不包括品,当年推出的新品及非工程用产品)的供货期不超过天,即供方接到订单之日起,能够在天内按照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
6.4对于在乙方经营范围内且允许独立销售而本协议中没有规定或未确定价格的产品及其配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最优惠的市场价格。
~2/3~
6.5乙方有义务保证供方妥善安排需方考察人员对供方工作上的的参观或考察。
6.6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及供方其联系方式的变动。
6.7乙方保证供方,即其下属公司、机构及乙方授权之经销商,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各项资质、资格要求,并得到有关部门及甲方的认可。
6.8虽然具体石材供应合同由供方与需方签署及执行,但乙方向甲方及需方保证供方会切实及全力履行乙方在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并负担一切因供方的疏忽、错失或有任何其他原因而造成甲方及需方的任何损失、开支、索偿、诉讼等等的所有责任。即是说,乙方承担石材供应合同的最终责任及义务,而上述供方与需方之间的合同安排不会减少乙方对甲方及需方就上述石材供应合同的履行及完成的最终责任及承担。
第七条协议文件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均是本协议有机的组成部分,在彼此内容不一致或发生歧义时,文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a) 本协议书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
b) 中标通知书。
c) 招标书及附件。
d) 经过甲方确认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红色部分视具体情况填写)
第八条纠纷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石材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供方是指乙方及经甲方许可的乙方下属公司或机构,包括乙方授权的经销商。
1.2需方是指及其控股的各房地产公司。
1.3甲方指定乙方为花岗岩战略供应商。
第二条合作范围
2.1合作范围包括甲方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即将开工的房地产项目。(甲方开发项目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及初拟开发计划,详见“附表一”)。
2.2甲方项目开发计划如有调整,甲方将另行通知乙方。
2.3在合作期内甲方如有新增的开发项目,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确认后即可纳入本合作范围。
2.4乙方提供甲方工程所需花岗岩“新啡珠”、大理石“碧云岫玉”等石材(详见附表二)。
第三条产品价格
3.1乙方产品之综合单价按乙方建议零售价格之%确定(详见“附表二”),由工程所在当地乙方及经甲方许可的乙方下属公司或机构,包括乙方授权的经销商供货。
3.2产品综合单价为需方工地到货价。
3.2.1综合单价包括:_________________
a) 材料及所有有关费用(如:_________________运输、交货、卸货、未运送至指定地点前之存储、二次运输、包装退还、保险);
b) 包括与一切相关政府部门之联系及取得一切许可证件、文件以使所供应之物料送达指定地点安放、安装、调试及正常运作并取得有关的验收许可证;
c) 包括所有税项及提供增值税完税发票,若有进口材料/设备还需包括关税及商检等费用;
3.3供货付款条件将由甲方和当地实际确定的供方自行协商解决。
~1/3~
3.4甲方由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及项目开发进度等原因而暂时无法确认需要使用的乙方产品的数量时,可分批执行甲乙双方谈定的另一供货价格YY%,在甲方的提货达到承诺数量时,乙方通过当地经销商反予差额部分(__________%;YY%之差)。
3.5上述供货价格不包括乙方产品及当年推出的新品和非工程用产品。(具体需征询公司上层)。
第四条交货时间
4.1供方接到需方订单之日起,应该在日历日内,按照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
4.2供方须遵从需方有关交货时间及程序的合理要求,若需方之工程是分阶段完成的交货时间亦须在合理时间内分阶段配合。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5.1乙方根据本合作协议书所供产品仅供所开发的项目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供给其它工地。
5.2由于本合作协议书的特殊性,甲方有为乙方保密产品供货价的责任和义务。
5.3甲方有义务知会乙方与供货经销商所必须的开发项目状况。
5.4甲方有权利组织需方人员对拟合作供方单位进行考察。
5.5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需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有义务保证满足需方开发项目的需要,对需方所有开发项目(包括随时可能增加的新开发项目)都有按照本协议书规定供货的责任及能力。
6.2乙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协议后向需方提供乙方产品的一切详细资料,包括产品介绍和图片资料等。
6.3乙方有义务保障本协议中涉及的产品(不包括品,当年推出的新品及非工程用产品)的供货期不超过天,即供方接到订单之日起,能够在天内按照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
6.4对于在乙方经营范围内且允许独立销售而本协议中没有规定或未确定价格的产品及其配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最优惠的市场价格。
~2/3~
6.5乙方有义务保证供方妥善安排需方考察人员对供方工作上的的参观或考察。
6.6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及供方其联系方式的变动。
6.7乙方保证供方,即其下属公司、机构及乙方授权之经销商,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各项资质、资格要求,并得到有关部门及甲方的认可。
6.8虽然具体石材供应合同由供方与需方签署及执行,但乙方向甲方及需方保证供方会切实及全力履行乙方在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并负担一切因供方的疏忽、错失或有任何其他原因而造成甲方及需方的任何损失、开支、索偿、诉讼等等的所有责任。即是说,乙方承担石材供应合同的最终责任及义务,而上述供方与需方之间的合同安排不会减少乙方对甲方及需方就上述石材供应合同的履行及完成的最终责任及承担。
第七条协议文件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均是本协议有机的组成部分,在彼此内容不一致或发生歧义时,文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a) 本协议书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
b) 中标通知书。
c) 招标书及附件。
d) 经过甲方确认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红色部分视具体情况填写)
第八条纠纷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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