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噪声控制措施采取低噪声工艺及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隔声、消声、吸声等综合技术措施,控制噪声危害。
(1) 工艺设计与设备选择为消除、减少噪声源,应注意:a、减少冲击性工艺和高压气体排空的工艺尽可能以焊代铆、以液压代冲压、以液动代气动,物料运输中避免大落差翻落和直接撞击;b、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控制管道内的介质流速、管道截面不宜突变、选用低噪声阀门;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等;c、采用操作机械化(包括进、出料机械化)和运行自动化的设备工艺,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
(2) 噪声源的平面布置a、主要强噪声源应相对集中(厂区、车间内),宜低位布置、充分利用地形隔挡噪声;b、主要噪声源(包括交通干线)周围宜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的辅助车间、仓库、料场、堆场、绿化带及高大建、构筑物;用以隔挡对噪声敏感区、低噪声区的影响;c、必要时,与噪声敏感区、低噪声区之间需保持防护间距、设置隔声屏障。
⑶ 隔声、消声、吸声和隔振降噪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级仍达不到要求,则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尽可能使工作场所的噪声危害指数达到LD80-95《噪声作业分级》规定的0级,且各类地点噪声A声级不得超过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定的噪声限制值(55~90dB)a、隔声采用带阻尼层、吸声层的隔声罩对噪声源设置进行隔声处理,随结构形式不同其A声级降噪量(dB)可大到15~40;不宜对噪声源作隔声处理,且允许操作人员不经常停留在设备附后时,应设置操作、监视、休息用的隔 声间(室);强噪声源比较分散的大车间,可设置隔声屏障或带有生产工艺孔的隔墙,将车间分成几个不同强度的噪声区域。b、消声对空气动力机械辐射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应采用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当噪声呈中高频宽带特性时,可选用阻尼性型消声器;当噪声呈明显低中频脉动特性时,可选用扩展室型消声器;当噪声呈低中频特性时,可选用共振性消声器;消声器的消声量一般不宜超过50 dB;c、吸声对原有吸声较少、混响声较强的车间厂房,应采取吸声降噪处理;根据所需的吸声降噪量,确定吸声材料、吸声体的类型、结构、数量和安装方式。 d、隔振降噪对产生较强振动和冲击,从而引起固体声传播及振动辐射噪声的机器设备,应采取隔振措施;根据所需的振动传动比(或隔振效率)确定隔振元件的荷载、型号、大小和数量。常用的隔振元件(隔振热层和隔振器)有橡胶、软木、玻璃纤维隔振垫和金属弹簧、空气弹簧、压缩型橡胶隔振器等。()e、个人防护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工作场所的噪声级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则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和减少接触噪声时间。对流动性、临时性噪声源和不宜采取噪声控制措施的工作场所,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耳塞、耳罩等)防护。
2、 振动控制措施
(1) 工艺和设备从工艺和技术上消除或减少振动源是预防振动危害最根本的措施,如:选用动平衡性能好、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在设备上设置动平衡装置,安装减振支架、减振手柄、减振垫层、阻尼层;减轻手持振动工具的重量等。
(2) 基础调整基础重量、刚度、面积,使基础固有频率避开振源频率错开30%以上,防止发生共振。基础隔振是将振动设备的基础与基础支撑之间用减振材料(橡胶、软木、泡沫乳胶、矿渣棉等)、减振器(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和减振垫等)隔振,减少振源的振动输出;在振源设备周围地层中设置隔振沟、板桩墙等隔振层,切断振波向外传播的途径。
⑶ 个体防护穿戴防振手套、防振鞋等个人防护用品,降低振动危害程度。
(4) 其他使用振动工具和工件作业,工具手柄或工件的四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超过5m/s2时,应按GB10434-89《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的规定,缩短日接振时间(如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为5.0~10.0m/s2时,日接振时间限制为4.0~
1.0h)
1、 噪声控制措施采取低噪声工艺及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隔声、消声、吸声等综合技术措施,控制噪声危害。
(1) 工艺设计与设备选择为消除、减少噪声源,应注意:a、减少冲击性工艺和高压气体排空的工艺尽可能以焊代铆、以液压代冲压、以液动代气动,物料运输中避免大落差翻落和直接撞击;b、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控制管道内的介质流速、管道截面不宜突变、选用低噪声阀门;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等;c、采用操作机械化(包括进、出料机械化)和运行自动化的设备工艺,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
(2) 噪声源的平面布置a、主要强噪声源应相对集中(厂区、车间内),宜低位布置、充分利用地形隔挡噪声;b、主要噪声源(包括交通干线)周围宜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的辅助车间、仓库、料场、堆场、绿化带及高大建、构筑物;用以隔挡对噪声敏感区、低噪声区的影响;c、必要时,与噪声敏感区、低噪声区之间需保持防护间距、设置隔声屏障。
⑶ 隔声、消声、吸声和隔振降噪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级仍达不到要求,则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尽可能使工作场所的噪声危害指数达到LD80-95《噪声作业分级》规定的0级,且各类地点噪声A声级不得超过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定的噪声限制值(55~90dB)a、隔声采用带阻尼层、吸声层的隔声罩对噪声源设置进行隔声处理,随结构形式不同其A声级降噪量(dB)可大到15~40;不宜对噪声源作隔声处理,且允许操作人员不经常停留在设备附后时,应设置操作、监视、休息用的隔 声间(室);强噪声源比较分散的大车间,可设置隔声屏障或带有生产工艺孔的隔墙,将车间分成几个不同强度的噪声区域。b、消声对空气动力机械辐射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应采用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当噪声呈中高频宽带特性时,可选用阻尼性型消声器;当噪声呈明显低中频脉动特性时,可选用扩展室型消声器;当噪声呈低中频特性时,可选用共振性消声器;消声器的消声量一般不宜超过50 dB;c、吸声对原有吸声较少、混响声较强的车间厂房,应采取吸声降噪处理;根据所需的吸声降噪量,确定吸声材料、吸声体的类型、结构、数量和安装方式。 d、隔振降噪对产生较强振动和冲击,从而引起固体声传播及振动辐射噪声的机器设备,应采取隔振措施;根据所需的振动传动比(或隔振效率)确定隔振元件的荷载、型号、大小和数量。常用的隔振元件(隔振热层和隔振器)有橡胶、软木、玻璃纤维隔振垫和金属弹簧、空气弹簧、压缩型橡胶隔振器等。()e、个人防护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工作场所的噪声级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则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和减少接触噪声时间。对流动性、临时性噪声源和不宜采取噪声控制措施的工作场所,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耳塞、耳罩等)防护。
2、 振动控制措施
(1) 工艺和设备从工艺和技术上消除或减少振动源是预防振动危害最根本的措施,如:选用动平衡性能好、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在设备上设置动平衡装置,安装减振支架、减振手柄、减振垫层、阻尼层;减轻手持振动工具的重量等。
(2) 基础调整基础重量、刚度、面积,使基础固有频率避开振源频率错开30%以上,防止发生共振。基础隔振是将振动设备的基础与基础支撑之间用减振材料(橡胶、软木、泡沫乳胶、矿渣棉等)、减振器(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和减振垫等)隔振,减少振源的振动输出;在振源设备周围地层中设置隔振沟、板桩墙等隔振层,切断振波向外传播的途径。
⑶ 个体防护穿戴防振手套、防振鞋等个人防护用品,降低振动危害程度。
(4) 其他使用振动工具和工件作业,工具手柄或工件的四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超过5m/s2时,应按GB10434-89《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的规定,缩短日接振时间(如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为5.0~10.0m/s2时,日接振时间限制为4.0~
1.0h)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化工工业噪声振动控制措施
链接地址:https://www.hetongbase.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96165.html
版权声明
该文档由用户投稿上传,不允许他人进行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如果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进行处理。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