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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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 学校安全工作领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负有安全教育责任,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

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否则,班主任要负全责。

3、 实行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值周领导、教师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有责任。

4、 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校外活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5、 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每位教师都负有安全教育责任。

6、 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严禁学生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到校,远离危险品,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现,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班主任和课任教师要负完全的安全责任。

7、 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及班主任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9、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校长负领导、指挥责任,各班应急小分队(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班主任负教育责任。要及时向学校及值班领导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指定报告人负有及时报告的责任。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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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 学校安全工作领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负有安全教育责任,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

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否则,班主任要负全责。

3、 实行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值周领导、教师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有责任。

4、 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校外活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5、 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每位教师都负有安全教育责任。

6、 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严禁学生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到校,远离危险品,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现,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班主任和课任教师要负完全的安全责任。

7、 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及班主任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9、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校长负领导、指挥责任,各班应急小分队(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班主任负教育责任。要及时向学校及值班领导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指定报告人负有及时报告的责任。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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