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材企业综合治理实施细则

某石材企业综合治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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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石材企业综合治理实施细则

 

 

一、采石场

(一) 生产规模整改标准

对达不到最低年生产规模的采石场实施关停。

1.饰面用花岗岩采石场:最低年生产规模2万立方米。

2.建筑石材采石场:最低年生产规模5万立方米。

(起执行。

起执行。

2.水资源费:取地表水的每立方米0.35元,取地下水的每立方米0.8元。从综合验收合格后执行。

3.水土保持补偿费:每平方米2元(国土局书面向水务局提供各企业占地情况)。从综合验收合格后执行。

4.排污费:单片锯、路沿石锯每台每年 元,组合锯每台每年6000元。从综合验收合格后执行。

(四) 关停时序

关停工作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无环评审批手续或占地完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石材加工企业直接关停,不予限期整改, 年4月30日关停结束。

2.第起执行。

(五) 运输车辆整改标准

由公安局牵头,交通局、公路局参与,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石材开采加工企业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发〔 〕48号)中运输规范治理标准执行。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自 年11月26日至 年11月26日。

 

某石材企业综合治理实施细则

某石材企业综合治理实施细则


 

某石材企业综合治理实施细则

 

 

一、采石场

(一) 生产规模整改标准

对达不到最低年生产规模的采石场实施关停。

1.饰面用花岗岩采石场:最低年生产规模2万立方米。

2.建筑石材采石场:最低年生产规模5万立方米。

(起执行。

起执行。

2.水资源费:取地表水的每立方米0.35元,取地下水的每立方米0.8元。从综合验收合格后执行。

3.水土保持补偿费:每平方米2元(国土局书面向水务局提供各企业占地情况)。从综合验收合格后执行。

4.排污费:单片锯、路沿石锯每台每年 元,组合锯每台每年6000元。从综合验收合格后执行。

(四) 关停时序

关停工作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无环评审批手续或占地完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石材加工企业直接关停,不予限期整改, 年4月30日关停结束。

2.第起执行。

(五) 运输车辆整改标准

由公安局牵头,交通局、公路局参与,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石材开采加工企业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发〔 〕48号)中运输规范治理标准执行。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自 年11月26日至 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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