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基础上,签订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职务成果归属
甲乙双方确认,在双方劳动合同期间,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内容和具体范围
包括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职务成果等商业秘密在内的、任何可以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且不为公众所知的具体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构成本协议的标的。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情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本条所称任职期间为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签订期间,劳动合同签订期间与实际劳动权利义务履行期间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合同期间为准。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的保密义务
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该保密义务无期限限制。
第五条乙方其他义务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终结以后,乙方不得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它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终结以后,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破坏甲方与现有产品供应商、销售商以及甲方关联企业、合作企业、客户等之合作关系。
第六条任职内的竞业限制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乙方自行组织类似组织)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等。
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是否仍负有前款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竞业限制协议另行规定。
第七条财物返还
乙方应当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全部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一审管辖法院。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效力相同。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基础上,签订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职务成果归属
甲乙双方确认,在双方劳动合同期间,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内容和具体范围
包括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职务成果等商业秘密在内的、任何可以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且不为公众所知的具体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构成本协议的标的。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情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本条所称任职期间为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签订期间,劳动合同签订期间与实际劳动权利义务履行期间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合同期间为准。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的保密义务
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该保密义务无期限限制。
第五条乙方其他义务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终结以后,乙方不得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它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终结以后,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破坏甲方与现有产品供应商、销售商以及甲方关联企业、合作企业、客户等之合作关系。
第六条任职内的竞业限制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乙方自行组织类似组织)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等。
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是否仍负有前款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竞业限制协议另行规定。
第七条财物返还
乙方应当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全部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一审管辖法院。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效力相同。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链接地址:https://www.hetongbase.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9826.html
版权声明
该文档由用户投稿上传,不允许他人进行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如果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进行处理。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